陈霁云看到这六人的死状,虽然心下十分骇然,但却不禁暗自佩服来人武功之高。于是他便把目光投向了来人,只见他身着黑色劲装、头戴着斗笠,而在斗笠周围则围着黑纱,所以让人很难看清他的面目;而在他的手中则握着一把细窄狭长的剑,剑柄则是一节竹子做成的。看到这剑柄,陈霁云才发现他的腰上还插着一支湘妃竹笛,看样子这柄剑平时就藏在这竹笛之中。
那人看了陈霁云一眼,道:“一看你就是初入江湖,出来后居然先看地上的尸首,难道你不怕我在这时向你出手吗?”
陈霁云闻听此言,心下不禁一寒,的确自己刚才给了对手杀他的机会,如果那时对方真的出剑的话,以他的速度,自己能躲得开吗?
陈霁云不禁有些不敢想了,他故作镇静地道:“你既然能一下子杀了他们六人,想杀我也是很容易的了,我防着你也是没用。”
那人闻言,不禁一笑,道:“想不到你倒是明白的很。不过说实在的,以你的武功,我未必能杀得了你。”
陈霁云听了,面色微微一变,却道:“你怎么知道我会武功,又怎么知道我的武功有多高?”
那人又是一笑,道:“这你难道想不明白吗?你若不会武功,这几个自命不凡的家伙怎么会没有发现你?你走入了树林之中,又怎么会没在这雪地上留下脚印?你能够踏雪无痕,这岂是普通人能做得到的?其实以你的轻功我本来是发现不了你的,但是我却感觉得出你身上的血腥气,很显然你杀过人。”
听了他这一番话,陈霁云不禁一阵痛苦。他看着来人,只觉得一阵莫名的恐惧袭上了心头。勉强打起精神道:“你为什么要杀这些人?”
来人道:“为了钱!”
陈霁云一怔,道:“你是杀手?”
来人道:“不错!”
陈霁云又道:“那是谁让你杀他们的?”
来人道:“宋天青!”
陈霁云不禁一惊,想了想,道:“不可能!你这是在栽赃!”
来人不禁一笑,道:“看来你并不笨!只可惜聪明人都不会长命”
陈霁云脸上的肌肉不禁一阵抽动,道:“你要杀我?”
他的话音尚未落下,对方的剑已出手。来人的剑速极快,快得几乎超出了陈霁云的想像。
陈霁云虽然早有准备,但还是无法躲开这一剑,虽奋力向后,却还是还是无济于事。
眼看来人的剑快要刺中陈霁云的咽喉时,他却突然回身撤剑。
这是因为陈霁云在回身闪避的同时,拍出了一掌,这一掌虽然平平无奇,却是救命的一掌。
他的掌速虽然不算太快,但力量却非常强劲,掌还未到,那黑衣人已感觉到了一股排山倒海般的压力,而那强劲的掌风已几乎将他的身子吹散了。
所以他才在千钧一发之间回身收剑,并险险避过了陈霁云的一掌。
而陈霁云也不禁惊出了一身冷汗,由于他随身并未带兵器,所以只能空手迎敌。
不过他的手上功夫其实要比刀剑功夫更好,用起来更纯熟,但是他战斗经验不足,对敌人又心怀恐惧,没有兵器在手总觉得心里没底,这便使得他的武功打了折扣。
而黑衣人的快剑却是奇快无比,他纵然是有兵器在手,想要胜过对方,也不容易,何况此时空手应敌,不敢进攻,只得依对方的进攻而变招应对。
这种局面之下,他自然是很快便落了下风,好几次都险些被对方的剑刺中。但他雄浑的内力,却让黑衣人十分忌惮,不敢不留余地的出招,这样一时之间,两人才没有分出胜负。
两人的出手俱是极快,瞬息之间,便斗了三十多招。
三十多招过后,陈霁云发现这黑衣人的剑虽然快得可怕,但以自己的速度完全可以应对,于是他在守住门户之余,渐渐的有了攻势。
本来空手对敌,应该快速近身强攻,让对方无法发挥出兵刃的优势,但陈霁云由于战验不足,加之有此畏敌,所以便不离对方太近,只能保持一定的距离,用内劲来攻击对方。
但即便如此,几招之间,他还是把黑衣人攻得左支左绌,如果不是对方临敌经验太过丰富,那么他可能早就将对方击毙了。
陈霁云的手上功夫并无固定的掌法或是拳法,而是包融了掌法、拳法、指法甚至是剑法和刀法的招式,本来是掌法的招式却会在突然间变成刀法的招式,而指法的招式却突然会变成剑法的招式,所以他每一招攻出都有无穷的变化,让对手难以捉摸。
那黑衣人虽然久经强敌,但却从未见过如此精妙的招术,所以不禁冷汗连连,有好几次他险些就被陈霁云的劲招击中。但是他毕竟是久经大敌,面对陈霁云这样的高手,竟发挥出了前所未有的躲闪技能,有时候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躲开陈霁云的强招的。
陈霁云的招术不但变化精妙,而且行招之间几乎没有任何破绽,这才是最让黑衣人头疼的。黑衣人虽然有利剑在手,但是却无从发招,他用的是杀人的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