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个被奉彦伤透了的人是这么骂他的——
“奉彦,你是个天生的婊子。”
奉彦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冷眼看着那个人发疯:“你何必如此?你也是玩咖,我是怎样的人想必你早已听说了。虽说一开始没与你书面签约,但你实在不应该企图限制我的自由……说句你不爱听的,我连你的名字都想不起来呢。”
奉彦除了有着让人嫉妒的长相与家境,还有着让人学也学不来的,对人心天生的掌控力。那个人骂奉彦是婊子也没错,热爱你的时候能将你融化,冷淡的时候又像寒冰一样刺骨,永远的若即若离,你进他逃,你退他又与你亲昵至极,让人实在不知所措,越陷越深。
即便不是故意为之,他实在把人都当做了玩物。可没有谁甘愿只做他的情奴。
俞嘉许的咄咄逼人,也不过是因为放不下罢了。
奉彦甚少醉酒,可一喝酒就会文艺上脑,深埋在心底的那点微末的柔软都被他挖了出来。他觉得难受,被讽刺一通,才反应过来他人还未到中年,生活就已过得像一滩沉水,无趣至极。自从进了政宣部门,他再也没了年轻那会的放纵,这样和他那对无趣的父母又有什么两样?
他也逐渐被工作改造得严肃,正经,老实本分……和人上床的频率少得可怜……他的生活已经没了激情。
他实在伤心,无趣地看着柏森,又把这块冷冰冰的硬骨头捡起来嘬了嘬:“你看,都没有人来找我喝酒。爱情,爱情没有……哦,那还是没有的好……工作也工作不好。”他握住柏森的手,勉为其难地撩了撩,“我的身边也就只有你了。”
柏森:“……”奇妙地感受到,奉彦的这段话里只有对他深重的嘲讽。
奉彦对着他眨了眨眼,尽量把这人往好处想——青年这么乖巧地陪在他身边,又不像其他人那般轻浮虚荣聒噪,还向他索求这索求那的,实在沉稳可靠。
奉彦勉强把这块名曰“柏森”的硬骨头砸出了点味道,眼神含情脉脉的:“带我走吧,随便带我去哪我都跟着你走。”
柏森在他的这句话里听出了些微真意,答应道:“好。”
心脏处又涌起些许疼痛,柏森蹙眉,不由希望奉彦说这句话的时候情绪能够再真实一点。他会带他走,不管去哪,他都会护着他,陪着他。
于是他们从热闹冷寂的宴会溜出,柏森用炙热的手掌握住他,带着他穿过黑暗的走廊,上了楼梯,到了这间宫殿外的一处小露台。
奉彦心里疑惑:“这么熟悉,以前来过?”他只是随口一问,也不想听到柏森回答什么,很快又说,“算了,还是别告诉我,我也不想知道。”
在宴会里他就好像看到柏森和殿下站在一起,他没有兴趣,也不想深挖这个人身上的秘密。
他又恢复成那副对谁都不甚在意的模样,手撑住阑干,懒洋洋地看着远方漆黑而迷蒙的风景。
皇宫在雀舌星的中心区,奉彦对着远处模模糊糊的建筑辨识了会,问道:“前面是八区吗?”
“嗯。”柏森朝外瞥了眼,又拿他那双森冷的眼睛盯着奉彦——军礼服衣领竖得很高,只露出一截纤细的白脖子,“前面是本森·霍奇楼。”
“本森·霍奇楼啊……”奉彦想了想,“我们是不是在那里约过?我记得我还挺喜欢本森·霍奇的那家酒店的。”
柏森应道:“嗯。”
在那间酒店里奉彦穿了旗袍,被他撕坏了,后来他付了酒店300星币,把旗袍带回了家。被他小心存在盒子里,上面还留有一丝奉彦的气味。
奉彦说:“我们去过那么多家酒店了吗。”
“只有七家。”柏森声音低沉,像在做一场公告演讲,认真细数,“如仙,行旅,第二奇迹,本森·霍奇,红妆,春秋梦,麦格佳美。”
一区的103街,八区的文博路,七区的914,三区的006,九区的天河,十三区的南里,二区的068。
奉彦说:“哦,这样说来也没几家,我还以为都和你睡遍雀舌星了。”
他觉得好玩,说完眼睛就弯了起来。
奉彦转过身,面朝着柏森,将后背倚靠在阑干上。他把檐帽摘下来捏在手里玩,柔软的黑发散在他的额间,狭长的黑色的眼,红艳的唇,看起来漂亮极了。
奉彦又问:“我们到过这么多地方了,你最喜欢哪里?”
柏森很快答道:“十三区的南里,春秋梦。”
在那个缱绻的紫色调房间里,奉彦第一次让他叫了他阿烟。他很喜欢这两个字,很柔软,说出口的时候连心脏都会跟着一起颤动。
“笨。”奉彦笑着,“你应该说,‘阿烟,我最喜欢在你的身体里’。”
浅灰色的眼柔和而包容地望着他。星光落进柏森的眼里,透出深蓝的浅表浮色,星星点点的,洒满了这双无机质般的瞳眸。奉彦被迷住,突然发现柏森的眼睛很适合盛放星光,美得不可思议。他突兀地很想摸摸看,手探出去,又陡然清醒,移向了柏森的喉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