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我叫童桐桐,念起来像口吃的人在努力说一个字,这是很普通的名字。如同名字,我长相普通家境普通,朋友圈普通样样都很普通,丢进人群里立刻就能被吞没,普通得我忍不住高唱一首普通的disco。
重复了那么多遍,是因为我觉得我本人就像一个沙子,噗通掉进水里的时候,水会觉得我没啥用处却也不算多余,沙子会觉得没了我刮起沙尘暴的时候威力也丝毫不减。所以我从不奢望幻想我的生活能有多么跌宕起伏,多么具有传奇色彩,我只希望我能平平凡凡地活过这一生。
尽管我现在才17,但我热衷于做打算。
班主任勒令全班换座位的第三天,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程谌。彼时是英语课,Miss.陈在黑板上写着一般现在时的构成方法,底下的我恍恍惚惚从满是看不懂的英文书中抬起头往外看的时候,他正站篮球场中央捧着球对别人笑,太阳照在他头发上,镀上了一层金色的辉光,显得格外柔软又温暖。
怎么我校这种三十八线小县城高中还有这种人?以前没有在意过,稍稍向我们班的“百事通”打听了一下,原来他就在对面楼同楼层的理科重点班,是个学霸,作为我校风云人物,他时常被挂在别人的口中和半真半假的真实性难以揣摩的故事中,另一种意义上的“慕容云海”。
我突然想起语文课上新学的成语“云泥之别”,只上课时兴趣缺缺看了眼黑板,不知道怎么就记下来了,现在看来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多学点还是好的,不然要用到的时候也不知该怎么表达,像个文盲。
也就是说,我所知道的八卦里总会出现的身影,那个有着各种传奇的校草程谌,就是眼前这个人。
程谌,人也好看,名字也不错,就是念起来有点儿拗口,给我的感觉是个性比较跳脱,行为举止还有点儿幼稚。
我对他印象挺深刻,也没什么,就是觉得他很臭屁。
第一眼看他觉得这人莫名很文艺,一个长相不错的男生在球场挥洒汗水。要是在王家卫电影里,慢镜头那么一放,再加上对比强烈的色调,配个表面上很有深度实际上不知所云的旁白,程谌真的会很忧郁很唯美,感觉很高深。
然而下一秒他刚在我心目中刚立好的人设瞬间支离破碎。
让我记住他最主要的原因不是因为他帅,而是打完球散场之后,他自己一个人正往教学楼方向走,走着走着,就膝盖微弯,轻轻一跳,做了个投篮的动作,动作之流畅,姿态之自傲,差点让人以为这是直男走路标配,展现的就是走路带风。我那时正趴在窗台上往嘴里塞面包,看着这一幕差点一口嚼碎的面包没下去。
完了之后他可能是觉得还不够,迈着大长腿愣是姿势夸张地往前跑了一小段,风驰电掣的,仿佛要去拯救世界。
我往嘴里灌了口可乐,好不容易把哽住的面包咽下去,心想这人帅是帅怎么感觉有点傻啊?不过还挺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