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可这看起来不像个陷阱,也不像詹姆斯喜欢的那种“逃跑-追捕”游戏,使我重获自由的吸血鬼刚说完话就放开我的手臂,远远退到一旁。他站在树林与空地边缘,身形被树枝和灌木掩盖,在暗沉的天色里像一道不起眼的黑影。
——简直像在刻意躲避着什么似的。
我试探着向前走了一步,对方紧跟着后退了一步;我又向前走了一步,对方接连后退了三步。
这下子我那点要命的好奇心彻底被激发出来,索性连逃命的事情都先放到一旁,停下来观察那个行为怪异的吸血鬼。
和卡lun家族这种在人类城市定居的吸血鬼不同,流浪吸血鬼没有住所和稳定的收入来源,他们像逐水草而居的狼群,奔波于各个城市之间。这些吸血鬼虽然有美丽Jing致的容貌,但大多只有简陋的衣物敝体;兼之一些“特殊”理由不得不用宽松的外套和长裤遮挡阳光,让他们看起来像刚经过长途跋涉的流浪汉。
而我面前这个男人的装束更加破败些:他穿着一双沾满泥土的靴子,一条仿佛十几年没洗过、磨得发白的牛仔裤,以及一件下摆垂至膝盖的灰棕色大衣,大衣的兜帽放下来,几乎遮住整张脸。
在这样一团完全由旧衣物和影子组成的人形物体身上,你无法找到任何具有辨识性的特征,只是我的眼睛在他身上停顿了片刻,就忽然凭空生出某种直觉:我肯定见过他。
这种感觉是如此清晰,如同一个火警铃在我耳朵边上嗡鸣。
或许是我盯着他的目光过于直白,那个吸血鬼又朝树林里退了退,伸出一只手把帽檐扯得更低,似乎下一秒就会落荒而逃。
“喂!站住!”我条件反射地喊出声,不过等到对方真的停下动作看向我,又先气弱了一截,“我、我们见过的,对吗?”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露出了什么样的表情,但男人认命地叹了口气,他摘下兜帽,露出一张我熟悉的脸。
“又见面了,小姐。”
“是你?”
当我说出这句话的瞬间,吸血鬼僵硬的脸孔顿时自在了许多,甚至拘谨地对我笑了笑。
“您还记得我?”他问。
“可能是因为我听说过您的经历。”我诚实地说,确定对方是认识的人后,我仅有的一点紧张感也飞走了,“记忆像淘金的簸箩,沉重的事情很难被时间冲走。”
如果你与某个人的每次见面都伴随着一些不那么愉快的回忆,你也很难不对他印象深刻。
不过这种印象也就到此为止了——哪怕在这个男人死去之前,我对他的了解也匮乏得像深秋里干瘪的灯笼花,而无论“你那个死去的妹妹”或者“你为什么会变成吸血鬼”都不是开启谈话的好方式。
“您可以叫我利昂。”吸血鬼将手掌按在胸口深深鞠躬,他似乎看穿了我的难处,主动把谈话接了下去,“我本想提前来到这里警告您,但维多利亚改变主意和我们同路,我没有单独行动的机会。”
人生的际遇是很神奇的东西,当我在汽修店里遇见利昂、又把他从后巷里捡回来的时候,从未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被一时的善心所救。
“那么你也称呼我贝蒂吧,”我说,“我的其他朋友都这么叫我。”
利昂满口答应,再开口时却继续用谦卑的口吻与我交谈,对待我的态度就好像我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人物似的。
“很抱歉提出这种要求,伊丽莎白小姐,但您可以再像刚才那样收起自己的气味吗,它令我不太舒服。”
这句话里的含义让我的心脏跳漏了一拍。超出实际的尊敬固然也让我不自在,但假如他对待我的这种尊敬只是对待食物的感激之心,那可就完全是两回事了。
我看向吸血鬼的眼睛,那双眼睛像货架上的勃艮第葡萄酒,在暗处呈现出危险的深红色。
在我的脑子阻止自己做蠢事之前,质问的话已经脱口而出:“你喝了人类的血吗?”
男人仿佛被刀尖刺到似的畏缩了一下,他耸起肩膀,把脑袋埋在胸口:“别害怕,不是您想像的那样,那些人……那些人不是好人。”
“别放在心上,我问一下而已。如果对自己的救命恩人还要挑三拣四,未免太不识好歹了。”
这听起来有点冷血,可我是说真的——牛羊吃草,人吃牛羊,吸血鬼本来就是以人血为生,只要我身边的人没有受到伤害,我就不在乎。
而且利昂的话让我想起爱德华。
当初爱德华无法接受自己吸血鬼的身份,独自离开卡lun家族在外游历,也一度以人类为食。那个金色眼睛的吸血鬼对他年轻时的经历总是三缄其口,仅在少之又少的那么几次,我们在闲聊中提及过往,他告诉我诀窍是“只吃坏人”。
我同样经历过艰辛的岁月,才知道轻描淡写带过的日子最为难熬。没有主角光环的人只是活下来就拼尽全力了,哪里还能顾得上这Cao蛋的世界。
“可是我没有你期待的那种能力。事实上,我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