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他活这么大,头一回被人依赖,被人惦记。
他摇了摇头,举了举自己手里已经吃了一半的包子:“我有,六儿自己吃。”
却见小傻子失望地撇了撇嘴,又闷闷不乐地咬了两口手里的包子,不再吃了,往口袋里装,大约是留着下回吃。
李书华只好随他去。
两人就在街上转悠,一个在前头走,一个拉着前头人的衣角东张西望。
这会儿日头还没升上来,不算太热,李书华心里正盘算着中午带人去哪里吃饭,他一想起每回这小傻子吃到没吃过的东西的样子就想笑,那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没有一点矫揉造作,最是惹人疼,叫人想把天下的珍馐都捧给他尝一尝。
“中午吃什么好?”后头没人理他,哎,他真糊涂,老忘记这人是个哑巴,只好自顾自地说,“听秦朗说过,有家小炒还不错,就是他讲的在哪里来着?哎……”
他絮絮叨叨着,全然没有注意到只剩他自己一人。
直到转过一处街角,才觉出有几分不对劲来,再一回头,李书华浑身直冒冷汗,人呢?!
第三十四章
他俩走的是一条小巷,一个人也没有,李书华站在原地愣了半天,隔街传来小贩此起彼伏的叫卖声,天上云半明半暗,叫他的心一会儿处在火炉,一会儿跌进冰窖。
怎么就把人给弄丢了?
县城不大,但除了十字形的两条主街,旁边多的是曲折的窄巷,不熟悉此地的人进去还真能一不小心转向。
大夏天的,李书华只觉得手脚冰凉,他心里那叫一个悔呀,干什么要把人带出来?在家里呆着不舒服么?
他同手同脚地往回走,每转一个弯都在想着那个小傻子说不定就躲在后面,等看到他了,又会冲他露出傻兮兮的笑。
但从小巷子里拐出来到大街上,除了陌生的熙熙攘攘的人,再找不着那个熟悉的身影。
他心里像被人挖去了一块,血淋淋的,还漏着风。
“哟!这不书华么?”
一个尖利的女声在他身后响起来,招的旁边人都回头看。
一回头,原来是王寡妇,他皱了皱眉,把心里的烦躁压下去,撑出一个僵硬的笑脸来。
“自己一个人还上街买菜啊,真是个好男人。”
王寡妇跟他认识了很久似的,说话特亲热,一手提着菜篮子一手还要来拉他的胳膊,被他给躲开了。
太阳升到头顶,晒得人皮rou都要翻起来一样,这么热,那个小傻子皮儿那样嫩,一天下来肯定得晒脱皮,他知道要找个Yin凉的地方躲着么?
他心里着急的不行,王寡妇却没有要走的意思,跟着他边走边唠嗑:“哎,书华这样的,最讨姑娘喜欢了,俺家那个闺女呀,要给她找婆家,她就嚷嚷着要找你这样的呢!要俺说呀,这小年轻嘛......”
街上这么多人,来来往往,没一个是他要找的,他再没耐心听王寡妇瞎说,转头道:“婶儿,我还有急事儿,下回再说昂。”
然后也不等人回答,就快步走进旁边的小巷子,拐了两个弯,没听到后头王寡妇喜滋滋的叫声:“那就这么说定啦!”
他在城里浑浑噩噩地穿梭,走过每一条人多或人少的街巷,一颗心像是被人按在热锅上煎,三魂七魄都被黑白无常给摄了去,只剩这具空洞洞的皮囊在人间不甘地飘着。
直到太阳西沉小贩都开始收摊,他想着,大概那傻子已经回去了?想到此,他又拖着沉重的步子往回走。
说不定一到家,六儿已经在家等着了呢!
路过一个昏暗的小巷子,里头围了一大圈人,李书华瞟了一眼,哼,又是一群无法无天的小混混聚在一块,仗着人多欺负人。
城里边比乡下乱多了,逢集总能遇上这么一群人在街上乱收保护费,不给能把你摊子给掀了,十分可恶。
他没有多管闲事的习惯,只想快步走过去,不想和这群人打交道。
谁知还没走两步,就听到里头有个小混混吃惊地叫了一声:“大哥,这傻子好像不会说话!”
李书华登时就愣住了,不会说话的傻子?
他又往那巷子里看了看,从林立的麻杆腿腿缝里看到地上好像缩着一个人,身上披着一件熟悉的白色长袖。
那不就是早上他怕徐六冷随手给人披上的么?
三魂七魄又被还回来,他脑子里像是充了血,找了大半天,竟然被堵在这儿了!
只是对方人那么多......
李书华这个人,活到二十出头,不能说是顺风顺水,也算是一个规规矩矩的人,上学时从不迟到早退,作业按时完成,偷鸡摸狗打架闹事从没干过,因他父母的缘故,也没人会来寻衅滋事,他安安稳稳地过着,如果说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道圈,那么李书华就在那个圈里,从没出来过,他也从没想过出来。
徐六算是个意外。
傍晚天有风吹过来,吹得身上沾着汗水的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