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听本王说完啊,怎么动不动就上手打人呢?”申诃巅很是狼狈地捂住自己的头,不忿地嚷起来,“这不是你问的吗?平时别人问,本王还不愿意说呢。”
崔珩晏冷嗤一声:“我算是知道为何你都快到而立之年还没成亲了,人不怎么样,要求还不少。”
“怎么能说本王要求多呢?”这话申诃巅可就不乐意听,一咕噜就从地上爬起来,“本王这是忠实于自己的内心,不然若是随便娶一个温婉或者本族的女郎,这不也是耽搁了人家姑娘的一辈子吗?”
姬昭时默默脱下了自己厚重的头盔,长长出了一口气,“好,还请三王子殿下接着讲。”
满意地点点头,申诃巅还哥俩好地拍了拍姬昭时的后背,“还是贤弟你懂我,这崔公子说话不冷不热的,就很是不好听。”
崔珩晏眼尾微勾:“贤弟?”
申诃巅切一声,“本王本来就年岁长一些,叫一声贤弟怎么了?”
“没什么不可以,两个人之间的狎昵称呼怎么样都没有关系。”崔珩晏温声说,“只是依照你的三条标准,我看你的贤弟就很是符合,为何你从未曾考虑她呢?”
“当然是因为贤弟他是个儿郎,而本王不好龙阳之道,还是偏爱女郎了。”申诃巅不假思索地快速回答。
他还接着道:“虽说本王从小在族落里长大,但是这些西戎的女郎都瞧我不起,天天管本王叫阿弟,还闲来无事就摘几朵野玫瑰插在我头上,盛赞我漂亮。按照你们中原的话来说,本王堂堂一个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用漂亮来形容?更别提这些姑娘每天都只知道围绕在我父王身旁载歌载舞,赞他有气魄魅力。”
“她们瞧不上本王,本王还瞧不上她们呢。”三王子似乎回忆起了极为窘迫的场景,脸都气得红了,“所以说,还是外族的姑娘好,宽和温柔,还不会整天让我向她叫阿姐。”
崔珩晏声音很是清雅,诚恳中带着一点不易察觉的笑意:“这样的姑娘虽说不多,倒是也并不是没有。”
比如说看起来是个郎君,其实是个女郎的公主姬昭时。
姬昭时冷哼道:“有是有,不过人家凭什么会瞧得上你啊?是瞧你没腹肌,还是长得像弟弟啊?”
“贤弟怎么能这么说?本王不仅细致善良,最关键的是技术好。”三王子手里的酒都差点没拿稳,“你忘了从前你我二人凭着一头骆驼驰骋沙漠的美好日子吗?本王还凭借着高超的射箭技术,离个老远帮口渴的贤弟你打下一株仙人掌呢,咱们两个把它分吃的干干净净,你全都忘了吗?”
在当初姬昭时一箭射穿了原本的未婚夫萧易远之后,有几个眼尖的亲信汇拢了残部向她复仇。
那时候由于身边没有多少将士,姬昭时也来不及和崔珩晏说一声,就已经掉头向礁石丛丛的沙漠进发,结果迷失了方向。就在她干渴到快要昏迷过去的时候,偶然被向着残部进发复仇的三王子给捡到。
这是多么可歌可泣的英雄救美的故事啊。
前提是三王子申诃巅知道姬昭时其实是一个女郎。
又及,申诃巅没有因为愤怒到自己骑着骆驼就冲进荒漠,结果连司南都忘记带,自己迷失在荒漠里。
丢不丢人?丢死人了。
这可是西戎,他的本家,结果自己迷了路。
不过也是因为申诃巅在拿起仙人掌后,不顾自己同样干裂的唇和不停叫唤的肚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喂到半昏迷的公主姬昭时口中,也才让所有的事情有了一个后来。
姬昭时凉凉地笑起来:“你除了个戴满驼铃的花里胡哨的骆驼还有什么?要不是我随身还带着把弓箭,你上哪去打下一株仙人掌?”
这下就说的通了。
只是还有一个问题。
崔珩晏淡声道:“我依稀记得,公主的弓箭头都是淬毒的,你们没忘记在吃光仙人掌之前,把那一截给砍落吧?”
不记得了。当时姬昭时昏迷到只记得本能咀嚼,于是默默地转过头看申诃巅。
无言地回忆了一会儿,申诃巅自豪地把发尾上最后一点沙子甩落,“男子汉大丈夫,怎会惧怕一点小小的毒素?更何况我们两个现在还好端端地活着,这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说不准那仙人掌已经自己把毒全都给消化了呢?”
时过经年,崔珩晏已然难以理解为什么公主姬昭时会看上这么一个呆瓜,并且这么久都没有把他的脑袋给削落。
彼时公主殿下正给手里的箭矢淬毒,很是认真地思考了一会儿,“可能是看他这么傻还能活到这么大,有感于生命的奇迹吧。”
“要是这样的话,为什么公主你不喜欢守着王都门口的阿呆和阿瓜啊?”放下了话本子、正借着公子温度偏低的身体纳凉的阿笙举起手。
公主姬昭时放下了箭矢,微微一笑:“不是什么傻子都可以的。就算是傻子,也得是英俊的傻子。”
在崔珩晏很是无奈的注视下,阿笙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不愧是我谢洄笙的知己,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