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炀是我的初恋,我们是经朋友介绍认识的,当时我犹豫了许久,我怕我吓着人家。
陈炀是彻彻底底的同性恋,但我不同,打小有性别意识起,我就发觉我和大多数男孩子不一样。
我的生理性别是男,但我的心理性别却是女,因此严格上来说,我并不是个同性恋,我也不愿意骗人,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接受我的怪异。
直至今日,我在大部分人眼里依旧是怪异的存在,这是镶嵌在骨子里二十来年的认知,不是一句社会已经变得越来越开放就能够说服我完全接受自己。
二十六岁那年,在朋友的再三劝说下,我怀着期待忐忑的心情见到了陈炀。
陈炀是很标准的帅哥长相,剑眉星目,一双桃花眼盯着人看时尤其蛊人,我偏生就陷入了他这双多情眼。
后来才知道,长一对桃花眼的人,就是看个车轮子都能看出地老天荒的架势来。
我很感激朋友向他说明我的情况后,他还愿意来见见我,他就坐在咖啡厅角落的沙发里,穿一件简洁的纯黑色工装外套,远远见了我,朝我微微笑。
笑容是令人快乐的东西,也是骗人的东西。
因为他善意的笑容,我便对他卸下三分心防。
以至于不到一周,我便和他交往,满一月便被他带上了床。
他比我小了一岁,恋爱经历却可以写上满满三页纸,经验老道,哄人的把戏从不重复,像是给人布了一个迷魂阵,乖乖的让人深陷其中,等到想要抽身离开时,却发现为时已晚。
那一年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日子。
他带我做了许多之前我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因为他我学会了抽烟,爱上了喝酒,尤爱醉后的放纵,在昏暗的房间纵情的找回自我。
如一场大雾里的梦,我在雾蒙蒙的天里,只有他看得见我,我能在他面前卸下所有的防备,将我毫无保留的袒露在他面前。
陈炀对此该是满意的,我能感觉得到,当我用崇拜甚至是虔诚的目光看着他时,他便会达到最亢奋的状态,他是享受着我把他当做依靠的。
过往再美好,也有腻歪的一日。
短短一年时光,陈炀从兴致勃勃到敷衍不耐,我们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见了面也往往是床上度过,我起先只以为是平淡期,直到他将心里的嫌弃讲出来,我才惊觉原来他一直都是芥蒂的。
介意我外表看起来是个男的,实则是他口中的变态。
我曾经是真的以为,他真心接纳我,所以当真相摊在我面前,我才不愿意也不敢面对。
也好,现在有张云云替我戳破,还不算太坏。
但注定今夜无眠。
小学时,我就发觉我的不同,我不爱和男孩子玩,不喜欢汗津津的味道,更不乐意和他们在泥地里打滚。
我更愿意凑近女孩子堆里,我羡慕她们在阳光下一荡一荡的马尾,羡慕她们及膝的裙子,羡慕她们在放学后约好去跳皮筋,也羡慕她们清脆得好似百灵鸟一般的笑声。
她们的稀疏平常是我的梦寐以求。
因为我是男孩子,父母告诉我是男孩子,要有男孩子的样子,学校老师告诉我是男孩子,摔倒不能嚎啕大哭,同龄人告诉我是男孩子,我就该和他们到Cao场上踢足球。
可是是谁规定男孩子是什么样子,女孩子是什么样子的?
我不想和普通的男孩子一样,我想成为女孩子。
某天放学后我跑回家冲撞进母亲的怀抱里,哭着问为什么我不能是女孩,连母亲都没有答案,她只会怪责我胡思乱想。
可是没有人能比我清楚,我身体里住了一个女孩的灵魂。
于是男孩嫌我娘娘腔,女孩嫌我太Yin柔,到处都没有我的容身之所。
六年级那年,男孩恶作剧的把关于我的小纸条张贴在大街小巷,时至今日,那些稚嫩的字体依旧深深刻在我的心里——六年三班李叙是娘娘腔,是变态,他还总是跟女孩儿玩。
二十一条巷口贴了二十一张,我在夏日灼热的黄昏里哭着把一张张纸条撕了下来,天边的云红得跟火一般,我被照得睁不开眼,哭得满脸泪水。
变态这两个字,似乎就是从这个时候与我挂钩的。
我在学校抬不起头,父亲在教室门口等我接我回家,突然一个女孩儿窜出来,笑得莫测,对父亲说,“你儿子现在可出名了。”
我知道她说的什么事,整个六年级都知道我被贴小纸条的事情,父亲看我一眼,他还浑然不知,我差点哭出来。
头一回觉得女孩子的声音也可以很讨厌。
风从耳边吹过,摩托车呼呼响,父亲没有回头,笑着问我,“为什么她说你出名了?”
风吹进眼睛,有流泪的冲动。
“因为我语文考了第一名吧。”
我不敢告诉父亲,他也并不能理解我。
三年级时,我与父母到叔叔家去,好奇心驱使我拿起婶婶梳妆台上一瓶大红色指甲油,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