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晚会在礼堂举办,彩灯一圈圈缠绕柱子,挂满整个天花板,将这不大的礼堂照耀得昏黄。外面的空气很冷,进到这昏黄的小世界里,一下子热乎了。
留着长发的摇滚男孩,挎着电子吉他在礼堂内来回走动,女孩子们穿着色彩鲜艳的裙子,头上绑着颜色搭配的发带,要上台演出的人站在后台入口涂口红。
高沉看见了前女友。她穿得跟爵士时代百老汇明星似的,镶水钻的低胸裙,串珠首饰,带羽毛的发带。她很成功引起所有人注意。只可惜,在这个学校的小礼堂里,是享受不到纸醉金迷的艺术的。
高沉找到个边角位子坐下,看着台上的节目一个接一个结束。手挽手跳踢踏舞的女郎,死亡金属乐队扯着嗓子嘶吼。这个水准,高沉暗自说,还不如去club听乐队模唱两首玛丽莲曼森的歌。
高沉手托着下巴,极度无聊地“欣赏”这些节目,时间打发得一点意义也没有。这就是他为什么不喜欢参加学校晚会的原因,像一群小孩子在过家家。
那个邀请他来看过家家的死小子,到现在还不见人影。
高沉困得两只眼皮快要合上,被一阵热烈的掌声吵醒。
最强的光线聚集在舞台,范洛出现在上面,坐在一张高椅上,抱着一把木吉他。
他穿着贴了黄色金片的演出服,枪驳领滚了一圈花边,头发用发蜡全梳起来,高沉感到滑稽得好笑。
范洛调了一下话筒支架的高度,拨动吉他弦,嘴唇对着话筒,轻轻唱起了:“When I was young I' d listen to the radio...”
《Yesterday Once More》。这首二十年前大街小巷,家家户户在听的歌。
范洛的嗓音,像蜜糖水泡过一样,让这首歌连着歌词,带着旋律,都变得很甜。
在这个冬季里,这样的嗓音,犹如一杯暖和的姜糖水,捧在手中暖手心,喝下去暖肚子。
范洛喜欢笑,即使唱歌的时候也一样。他的眼睛一直是笑得弯弯的。
以前高沉看他的笑没有任何感觉,今晚他见到这个笑,居然觉得有点可爱。
范洛用他清透的嗓音,把这首歌暖风拂动般轻轻唱完了。
听众们拍起双掌。前女友就坐在高沉前两排位子,为范洛鼓掌,鼓得最是热情似火。
高沉低下头,手指挠了一下自己的眉毛。让大脑承认自己沦陷在范洛的嗓音里,好像特别丢人。
突然“砰”地一响,舞台上炸出白烟,将这幻梦般的气氛打碎。
背景音乐切换成节奏很强的Kpop,七八个少年从舞台两侧上去,呈三角队形排在范洛身后。站在正中的范洛脱掉外套,与身后几个迅速排好队伍的少年,在这节奏强劲的音乐下跳起整齐划一的刀群舞。
观众高声呼喝,年轻人们喜欢这种充满力量的舞蹈。
热舞结尾,范洛与伴舞固定住造型,呼呼大喘着气。他那用劣质发蜡梳起来的头发,早在劲舞中松散了,被汗浸shi的刘海,盖住了眼睛。他眼睛扫视着舞台下的观众。在边角位置,他看见高沉。伸手将刘海拨开,范洛笑出那颗虎牙,朝高沉眨了一下右眼。
高沉扶了一下额头,将视线错开,脸颊发着烫。
全体观众站起来,激动的欢呼混在爆发的掌声中。
高沉闻着这浑浊的空气,感觉呼吸都紧张起来。他站起身,快步走出了礼堂,远离这场心跳躁动的喧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