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鬼屋。
“阿福,你来啦。”
同事王锦见着余福,挥了挥手,指着一旁的饭盒道:“我给你留了饭盒,这几天正赶上假期,你快点吃,刚老板还在催我们化妆呢。”
“谢谢锦哥。”
余福笑了笑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收起遮太阳的折叠伞,端着盒饭钻进冷气十足的鬼屋。
空调凉丝丝的寒意瞬间袭来,余福恍若重生,吐出一口浊气,拿过小冰箱里的一瓶冰镇可乐,大口大口喝起来,冰凉直至肺腑。
余福虽然成Jing多年,依旧无法逃脱蝙蝠的天性,不喜欢阳光不喜热。就像是隔壁那只成Jing的大猫依旧喜欢吃鱼的天性似得,代代传承下来的,早就融进了骨子里,哪里容易轻易改变。
“对了,阿福,这东西是你的吧,我昨天在休息室捡到的,好像见你拿过。”
王锦叼着着筷子,从裤兜里拽出一个皱巴巴的红色的钥匙扣配件,上面穿了一串小铃铛,一动就是‘叮铃’作响。
余福见了这物件,怔了一下,连忙低声道了一句感谢,然后迅速拿过攥在了手心里,像是生怕让人见到夺走似的。
“嘿。”
王锦倒是没有见怪,看着余福这么护食的模样,便露出了然模样。心里猜测准是女朋友送的东西,没继续说笑打趣,专心致志投身进饭盒。
趁着王锦大口吃饭的功夫,余福摊开手仔细将那物件看了又看,然后微微松了一口气。
这物件半个巴掌大,是真丝的绸布纺织缝制,里头充填棉花,软软的。绸布以金色绣线勾勒出般圈纹理,其状是鱼头、鱼身、鱼尾,好一只活灵活现的锦鲤!
余福红着脸,小手指尴尬得勾着锦鲤尾巴搓了搓。
一只蝙蝠Jing去买锦鲤的物件,实在是太没有职业道德修养了,太羞耻了。
可要不是日子实在过去不,他怎么好意思去买来转运呢。让其他妖怪看到这不就是自砸招牌的大事么,余福小心藏着掖着好一段时间,没想到还是暴露了。
就这么一小只锦鲤挂件,可是花了他一千八百八十八块点八毛八,快赶上半个月的工资,经由妖怪圈里最有名气的锦鲤开光。
但不得不说,自打有了它后,最近余福总是好事不断。
原寻思着夏天天气热,适宜的工作难找,这不附近游乐园就新开了一家鬼屋,里面又凉快又暗,工作简直不能再好。
可昨天下班后就发现找不到了,可把余福急坏了,整夜都没睡好觉,幸好现在又失而复得。要知道余福丢的东西少有捡回来的。
锦鲤带来的运势真不是虚的。
“锦鲤大仙,再给我些好气吧,让钱砸在我脑袋上。”蝙蝠Jing低三下四得低喃祈祷,“信男,信男……唔,愿意一生吃素。”
反正他是果蝠,本也就是爱吃素的么,余福自欺欺人地以此许愿。
“嗯,阿福说什么,是在叫我么?”
王锦听见余福的嘟囔声,脸从盒饭中探出,疑惑得问道。
“没,额…不,我是说,锦哥,昨天被打的胳膊还疼么。”余福镇定得转移话题。
若无其事地夹了两棵青菜塞进嘴里,小口小口咀嚼,将宝贝锦鲤挂饰塞进裤袋最里面,然后细心得拉上裤袋链。
“没事,你锦哥我身子板硬朗着呢。”
王锦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立即挽起半袖,拱起胳膊向余福显摆他健身房里两个月的劳动成果——隆起的一小块肌rou,来表示自己没有问题。
真人鬼屋的员工都是高危职业,一眼不合就身负重伤。
昨天遇见了一对小情侣,这两人似乎还是学生,男生个子高挑壮士,可胆子却不大,比他身边的女朋友胆子更小。两人到了王锦负责的僵尸区后,被突然钻出的王锦吓了一跳,这男生闭着眼睛一拳挥了出去,这不就受了工伤。
若不是王锦身手敏捷,就不是胳膊伤了一块,怕是脸上都青肿了。
王锦朝余福多方面展示自己的肌rou,也不甚在意那一抹红肿,然后挠了挠头,呵呵一笑道:“其实还是阿福厉害,来了这么久一次都没受伤。”
王锦第一眼看到余福,就觉他像个小姑娘似的,皮肤雪白,比他的前女友们还要白出几个度,是他见过最秀气的男生。
身形消瘦倒是高挑,半短的的黑色碎发,薄唇红润,眼睛又黑又亮,笑起来还有酒窝和小虎牙,可白天的时候就是蔫蔫的也不爱说话,晚上倒是能熬夜。
王锦有理由相信,余福这么爱上夜班,他上辈子一定就是一只猫头鹰。
然而余福性格却一点也不娘叽叽。
正赶上节假日要辛苦许多,他从不叫累,独立又肯吃苦,上次偶然遇到他除了这份工作偶尔还做别的兼职,似乎总是很缺钱,不是在打工就是在去打工的路上。
“我,我以前练过一些,还能躲得开。”
余福避开王锦带着审视的目光,扒饭的速度慢了下来,低声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