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阳光明媚!
自从雷龙没被河神带走,雷家爸妈就觉得这小子懂事不少,每天还能帮着爹娘收拾家务,干些粗活,不像以前老是往外跑,一跑就是半天,不饿是不知道回家。
雷龙这些日子里,在几个小娃娃嘴中,了解到自己今生的身份和生活的地方。
这个国家叫辛安,他们的村子太穷,便被列入无人管辖区。雷子一家是十年前搬来村里的,他今年快十一了,平时总是调皮捣蛋,不是带着小盆友们掏鸟窝抓蜘蛛之类的,就是带着一群比自己小的孩玩兵捉贼的游戏,当然他总当兵,所以大的孩子都不喜欢跟他玩。而村子里的百姓都很淳朴,虽然都很穷,但是也都相互照应,可能人就是这样,一有钱就容易失去人类最纯真的感情,长寿村这里一片祥和,夜不闭户,也都亏了都没钱,相互之间没啥可窥视的,彼此是穷的叮当直响。
雷龙这几天也算是真想明白了,前世他是个私生子见不得光,得不到父母的疼爱,今生算是赐他亲情供他享受,多了父母在身边,能让他正常的做回人,虽然这对活宝父母,实属恐怖分子,可是真心呵护他的心思是一分不少,让他觉得心里暖暖的。
前世他的父亲是地产大亨腰缠万贯,不过就算他爸再有钱,死了他也一毛分不到,还好这爹没早死,给他的生活费从来不吝啬,私生子就这点最好,没接班的压力,吃喝玩乐任君高兴,前世母亲不提也罢,毕竟至今未曾见过一面。被雷一劈到这里,倒是都颠倒过来,现如今真是一穷二白!
前世他是生物学博士,业余职业是驯兽师,也持证上过岗,他喜欢动物胜过人,向来认为动物比人有感情,同时为了防身健体,能用健美的身材钓凯子,还故意去学的跆拳道,也算小有成绩。本来大好的未来等着他,可是谁能想到,二十八岁的一场雨,惊天一声雷,把他的灵魂带到了现在这个鸟不拉屎的村子——长寿村,村子的名字果真又雷到他了,真是人生处处是地雷,奇迹时时都招手啊!
雷龙在村子的日子,一有时间就勘察地形,了解民风。
长寿村不大,但是也有三十二户人家,原本比现在多,可是常年的征战和病疫让村子里的人越来越少,又因山里的动物多,时常进田地捣乱,没办法种地,基本的生活来源就是打渔,打猎和砍柴。
因为离长寿村最近的城镇也要走上二个时辰,来回就得一白天的时间,劳作来的东西,费时费力拿到了城里,还都卖不上好价钱,基本上来说,就是为了有口吃的,不饿死而已,那些老弱病残的家庭,都是挖野菜来吃,也基本顿顿都是野菜,想想也知道,没有劳动力只能就近挖点野菜果腹了。
“今天前面的张家嫂子给了我点野兔rou,说是给雷子压压惊,说雷子自溺水被救,人就变得懂事多了,还主动帮她倒脏水呢,日后一定是个孝子!”雷妈笑着拎着那块三、四口就能没有的兔子rou乐得笑不拢嘴。
雷龙看着雷妈的笑容格外心里不是滋味,表面不动声色的点点头。
他有时候很不理解,为什么雷爸明明四肢健全,人高马大,头脑也算灵,却从来不见他上山打猎或入水打渔,或者做些男人应该做的分内事也好,只是偶见会有一次两次,带些木材回来,却也只够烧饭而已。更从未见他去过城里做些买卖,贴补家用!虽然不解,雷龙却也不曾去多问一句,自小养成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的习惯,一时他也没有心情去过问太多其他的事情,更不会没去多管现任爹爹的心中所想,只是心里暗暗合计着日后的生计。
雷龙先跟离家最近的邻居刘樵夫,借了把退了休的破斧子,准备上山去砍点柴,他爹的那把斧子是锋利,可他要跟爹妈直说自己要上山,必定又要遭受一顿咆哮,只能私底下活动。
顺便看看这山上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这山林浓密,却不见村里人吃过什么野山菌之类的东西,他本来就对此深感奇怪,后来才知道,这个年代的人,很惧怕山里的菌类,因为吃过中毒死的人太多,导致没人发现其中的好处。
瞒着爹娘一早天刚蒙蒙亮,没听见鸡鸣,雷龙就叼着一个昨天晚上剩的,类似窝头的东西出发了。这几天总是吃野菜,他肠子都差不多绿了,同时也明白为啥这具身体的原配雷子,要去河里抓鱼了,这日子比和尚还清苦。
雷龙记性好,不能说是过目不忘,也算是记忆力惊人。一路走来,雷龙都认真记着四周的地形,周边的环境,鸟兽的反应。走了不知道多久,看见蘑菇、木耳都为数不少,却不见偶尔遇见的樵夫或者猎人拾取,便开始分辨采摘,采的数量不多,暗暗心里有了赚钱的主意。
今天头次上山,发现山上水土肥沃,鸟兽走禽不少,想必这葱郁的大山里,珍贵药材肯定也不会少有,可惜现在他没有多余的采集攀岩的工具,目前还得一步步计划着走,欲速则不达,反正林子也跑不了。
寻觅了半天,终于眼前一亮,看见了一片槐树,他以前野营的时候,总是喜欢用槐树烧火,耐烧,火力持久,温度还高,炖煮食物非常方便。找了棵粗细适中,又被蚂蚁蛀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