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的眼中蓄满了泪水,停止了歌唱,两人默默的对视着,眼中尽是难以言说的深情。
叶笙抱住了那个阔别已久的怀抱,闻着她身上那淡淡的墨竹香,顿时就安下了心,心疼的抚摸着她雪白的发丝,她的小白为何白了头?
“你终于来了,我来找你了。”
“嗯,小白我再也不离开你了。”
两人没有过多的言语,只是深情的吻在了一起,耳边的尖叫声议论声也打扰不了这两个再次重逢的人。
第二天各个新闻娱乐报的头条都是巨星白笙与陌生美女接吻,下面有各种评论,有赞同的,有排次的,有支持的,有讽刺的,各种各样的都是在议论着叶笙和东方不败。
第三天白笙开了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白笙宣布退出娱乐圈,叶笙当着广大媒体朝白笙求婚
“小白我不要你当我女朋友了。”
“嗯?好啊那我当你男朋友,我不介意的。”
叶笙突然吻住了东方不败的唇,轻轻的咬了一下这个调皮的人
“真是调皮呢,我要你当我媳妇,我才不要你当我女朋友,小白嫁给我好吗?”
叶笙单膝跪地手里拿着一个很漂亮的钻戒,但是这个钻戒却很奇怪,钻戒是指环形式的,上面有四朵铁丝做成的百合,每一朵百合里都有一颗钻石,钻石上刻着一个不同的字,那分别是一生一世。
东方不败邪笑着看着那个跪在地上的人慢慢的为自己戴上戒指,两人相视一笑,聚光灯下一张张照片疯狂的拍摄着,她们最美的一刻被这些相机定格在了照片上。
从此以后全世界掀起了一股同性恋狂chao,特别是华夏国,而这怪异的百合戒指更为世人定为百合结婚必备之物.......&&&&&&&&&&&&&&&&&&&&&&&&
作者有话要说: 纠结写不写番外呢= =写吧╮( ̄▽ ̄")╭
☆、无题
感谢大家接近150天的陪伴,此文是我处女作,花了我无数的心血,可能写的不是很好,可能主角的个性很多人都不喜欢,不过我不能写出每个人都喜欢的风格,我却能写出自己喜欢的风格,每个人的需求都不同,每个人心中的东方不败也不同,或许我把东方不败写崩了,不过我心中的东方不败和叶笙就是如此的。
这文有很多漏洞又碰上了我这个懒人→ →我懒得去改了,处女作就要保持处女作的样子,在写这文的时候我在同时写三本,但是这本是我写的最认真最长的一本,或许处女作对我来说意义非同所以才那么认真吧。
马上读高中了,想要再认真的写怕是要等到下一个暑假吧,或许从此就封笔了,不过留下了这个文我还是很开心的,欢迎大家去我的作者栏看我的那几个新坑,女学霸还没打算写,女凰在连载中,炫舞时代也在连载中,还有个女穿男在偷偷存稿中,希望大家多捧场哈~
有缘千里来相会,能看到这篇文的人欢迎你们入坑,喜欢这篇文的人希望你们点个收藏帮我和你们认识的喜欢这类文的人推荐推荐,让更多的人看见这文,爱我的人爱我文的人,我也爱你们!
还有哦我创了个小说群,群号是416785304欢迎大家加入,无设置直接入,大号小号尸体都无所谓,只要知道有这么个人喜欢过这个文就成。
下面有一篇番外,本来想把东方穿到这里来的事写成一本反穿越的,不过看了看我的时间我觉得还是算了吧,先把女凰文和炫舞文更完了再说!
☆、番外(一)
“娘亲回去吧,爹爹不在了临天会代替爹爹照顾你的。”
“临天若是我们能找到叶笙,你是愿意留在这里还是和我一起去找叶笙?”
“我和娘亲一起。”
东方不败笑着看着叶临天,目光渐渐的深邃了,仿佛通过叶临天看见了某人一般,早上的冰湖湖水是波光粼粼的,看起来异常唯美柔和,可是这冰湖的寒却与它的表面相反。
东方不败目光空洞的看着冰湖的湖水突然的站起了身,像是想起什么开心事一般勾唇一笑,便带着一丝决然跳入了冰湖之中,她貌似听见了叶笙大叫着不要,可是现在叶笙真的在这里吗?
叶临天看见东方不败突然的做傻事了,也不顾冰湖的寒冷也不管自己懂不懂水性,他只知道自己答应过叶笙要永远的保护东方不败的,义无反顾的就跳下去要救起东方不败,天空中一团金光看着这黑木崖上的这场小插曲,无奈的叹了口气
“一家三口都是傻子呢,罢了罢了,我也算是倒霉摊上这么几个人。”
命轻轻的一挥手便把东方不败和叶临天笼罩在一束金光中带回了自己的世界里。
东方不败醒来时第一眼就看见了命,东方不败勾唇一笑
“果然我就知道你一直看着我的,终于把你逼出来了,带我去找叶笙。”
“小丫头你可要知道强行穿梭时空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且我也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一不注意就没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