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lila相信到时候就算她在联邦监狱里表现良好,都是不会有减刑出狱的一天;关到沙漠的实验室里不见天日?那她还不如选择联邦监狱,所以不愧是间谍的大本营么,可以算计到她知道了一切也只能有一种选择。
对于为什么CIA要选择lila这样一个人去救一个如此重要的人,除了本身lila身怀技能的原因:杀人如麻啦,语言通啦,Cao纵人心啦,学的快之类的,还有就是CIA内部出了叛徒,现在他们人心惶惶,琼有信任的人,但是她信任的人除了那个待营救的女特工外,剩下的都是技术型人员,出外勤的特工没有一个是她信任的,他们在最开始就是不断学习如何成为一个顶级的骗子。
所以在琼的一番唇枪舌剑的威胁和利诱后,lila成为了一名CIA成员,一名最特殊的成员,因为其他的人都是先在佩里营训练、考核才能成为间谍,而lila却是反转了这个过程,而且马上她就会成为一名只训练一个月就要上岗的间谍,要知道FBI的训练都是为期一年呢。
然后,这就是reid怀疑她出轨的开始,lila先是莫名其妙的辞去了格雷生物实验室的首席研究院这个高薪又轻松的工作,再然后火速的去市博物馆应聘作为一名古董修复师,没过两天就去法国进修两个月,前一个月他们只有晚上才可以通话,lila的解释是太忙了,后一个月直接是无人接听,当然lila之前就说过了,他们要去埃及挖掘木乃伊,到时候可能没有信号,所以就不联系了。
两个月的时间,他们没有见过面,连视屏都没有过,reid也不想去往那个方面想,但是他还是查了巴黎博物馆的进修名单,也查了最近埃及哪个倒霉的木乃伊又被发现了,查询结果和lila描述的一样,但是他就是惴惴不安,也许这是来自于男人对出轨妻子的本能直觉?
两个月后回来的lila除了瘦了点没有任何变化,她的营救任务也圆满完成了,其中过程惊险了点,但是她现在也算是没有后顾之忧了,虽然是被CIA利用,但是她现在也算是持有“国家暗杀资格证”的人了,虽然这个证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某天FBI的BAU发现她的尾巴,那么Hotchner则会接到他上司的上司的电话,告诉他,不要管那个案子。
当然她不能乱杀,只能去杀上面指派的人,由于她现在算是琼手里的人,所以她一般是坐飞机出国杀人,哦不,出外勤,军火贩子可比连环杀手带劲儿多了。
作者有话要说: 捉虫
☆、chapter 21 探查(上)
特工这个活算是没有假期的,所以自然lila是时时去她的CIA办公室里坐坐,或者没有什么真正的工作的时候去她的掩护工作博物馆里去坐坐,说实在的,她以前从来没有想过当个特工会有这么正式的流程,用一座博物馆的一个部门作为他们的外在身份掩护,她还以为特工的掩护工作都是类似超市收银员之类的,当然肯定还有其他公立机构作为CIA的挡箭牌,只是由于级别缘故,她只能知道第三层机密。
Reid的怀疑她自然知道,只是她不能去跟他去解释,保密条例是一方面: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任何人你是个特工,向家人透露需要向上级打报告,如果评估通过,则可以透露部分,被透露人需要加入CIA加密档案,如果发生意外,将视其情况对其进行保护或抹杀。
另一方面她该怎么说,说她无聊到去应聘了特工?还是实话实说的说她被抓住了把柄被迫成了特工?还是引用琼的威胁:不去当特工就去沙漠!哪一种都不和实际,所以reid还是继续怀疑她出轨好了,他要是敢因为“出轨”就离开她,她就真出轨一次,然后日撩夜撩,让他悔不当初再把她追回来。
以上是lila来D.C五个月的大致活动,现在时间划至reid那个郁闷的星期天。
过了这么长的时间,lila认为CIA的人也放松了对她的警惕,所以她今天不去CIA也不去博物馆而是去了南运火车站的储物箱里取出她的“灵魂伴侣”给她留的礼物——一把钥匙和一个仓库地址。
那个仓库地址不是登记在斯塔斯名下,也不是方便的登记在lila名下,而是登记在了一个无名氏的名下,lila查了查租借时间,还有半年才到期,这个时间够用了,因为这个仓库里堆的都是纸类制品,书籍和日记。
Lila取出一本日记就地翻看,里面的内容对她算是很有用处,里面记述了斯塔斯如何发现和运用自己的能力从而引发他的猜想,跟他相比,lila简直就是一头纯洁的小绵羊,因为斯塔斯他做人体实验,靠着一些违规的致幻类药物去开发人体的超能力,当然,实验地点是在某个军事实验室。
然后他的实验对象死了几个,疯了几个,又自杀了几个,实验项目经费被用来封口,实验就彻底宣布破产,所以lila的能力并不是她穿越时空所给的金手指,而是跟斯塔斯有关,至于怎么个有关法,人都死了,lila也懒得去深究。无非就是那几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