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以养狗的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周末两人去宠物店,就具体养什么狗又一番唇枪舌剑。
“什么?养茶杯?你他妈逗我呢?”张先生很暴躁,是男人就没人愿意养茶杯犬!
“小小的,不占地方,你看你要不在家,我就可以揣口袋里带去公司,多么适合我们的情况。”苏总进了宠物店才知道,世上竟有如此方便快捷的小狗品种。
“麻痹的适合!”张先生一句脏口,上到店长下到店员,再有店里几个不同年纪的女同胞都鄙视地看了过来,张先生脸刷得红了,压低了声音,“你知道这种狗多贵么?不仅贵,还难养,一个不小心可能就死了,你想玩我可不陪你。”说着张先生转身就准备走人。
苏总暗道坏了,这个“玩”字,罪名可大可小,往小了说是就事论事,怪苏总养狗根本不走心,往大了说可就是含沙射影,明白地指责苏总玩玩而已,一样不拿张先生当回事啊!
这锅苏总不背!
苏总赶忙拉住暴走的张先生,半拖半拽留住人,“亲爱的,听你的,我们养大型犬,就……就养这个!”苏总环顾四周,信手一指。
“……”张先生顺着苏总的手看过去,笼子里一只小灰哈,一脸懵逼地回望。
张先生憋不住,噗嗤一声笑了。这家宠物店挺大的,金毛,萨摩,阿拉斯加,拉布拉多,德牧,苏牧这些常见的大型犬都有,苏总偏偏就选了这只蠢货,简直应了那句,物肖其主。
算了,哈士奇就哈士奇吧。张先生瞅了眼相中的金毛,shi漉漉的小眼睛充满渴望地盯着自己,张先生狠心撇过头。
谁叫大蠢货喜欢小蠢货呢?
其实张先生真的误会苏总了。临时做了点功课的苏总大概只知道自己选的是只短毛犬,别的一概不知。一个有点毛发过敏的人,情急之下条件反射地做对自己最有利的选择,真的跟喜欢没半分钱关系。
最终两人抱着二哈,拎着一应狗狗用具打道回府。
如助理王所言,这只家庭新成员,对促进夫夫关系,营造良好家庭氛围,起到了高锰酸钾一般的强力催化作用。
比如,从不知道自己竟然有狗奴潜质的苏总,跟二哈相处了半天后,心甘情愿地成了铲屎官。
再比如,张先生不再专注于游戏,抱着小nai狗在客厅和苏总一起玩了半天。二哈睡着了,张先生极其难得地没使唤苏总,自个儿将狗狗用具开水消毒,顺便把家里也消了一遍毒。
苏总看出来了,张先生很喜欢狗,也许是因为以前养过,也许是因为狗是一种忠诚的动物。
☆、关于狗的智商。
苏总猜对了,张先生确实喜欢狗,也确实养过一只长得有些像金毛的串串。
张先生从小长相秀气,所以男生缘异常的好。这个好字,尤其体现在喜欢欺负张先生的小男孩特别多这一点上。
张先生捡到他家金毛串的时候,他已经初中了,金毛串也已经三岁多了。
放学的路上,几个班级的问题生把他堵在死巷子里,用皮带扯着一只脏兮兮的狂躁的大狗,笑嘻嘻地威胁他。能看得出来大狗有些萎靡,但毕竟是只大型犬,被陌生人激怒的情况下,还是很有些凶悍的。
另一个男孩不知轻重的一皮带抽下去,大狗挣脱了脖子上的束缚,咬住了他的小腿。夏天衣裳单薄,小腿毫无遮掩,一口下去就见血了,另外俩男孩七手八脚的将大狗踹倒,拖着受伤的那个跑了。
走前还不忘回头喊一句,“傻站着干嘛,你快跑啊,这狗疯了!”
张先生有些害怕,他毕竟还是个十二岁的孩子。趁着踹倒在地的恶犬半天没站起来,张先生赶紧跑出巷子,但走了几步,他又折了回去。
他小心翼翼地在五步远处观察这只可怜的狗。它微微有些抽搐,地上还有一滩夹着血丝的排泄物。
张先生没办法搬动这只到自己腰的大家伙,于是他就一直在那儿等,等啊等,等到天擦黑,他爸果然骑着摩托车出来找他了。
就这样,张先生用不拉狗回去,自己也不回去的决心,成功威胁,不是感动了张爸爸,带回了这只金毛田园串病狗。
给这只狗看病,费了张先生不少功夫。兽医说了细小晚期,不用治了安乐死。张先生大哭大闹,这才说服了张妈妈开药把狗拉回去,死马当活马医。
后来张先生回想,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坚持,一定要救那只狗狗。不过不能否认,每个人在青春期的时候,都想过要做次大侠,不管对象是猫狗兔子还是路上的一只小鸟。
救回来的金毛串特别粘张先生,每天送他上学,目送张先生进校门以后,就坐在校门口,等他放学,当然偶尔有漂亮的小母狗路过,它也会开个小差去风流一把。时间久了,跟门卫混熟了,它就直接趴在门房里,打打盹卖卖萌,到点了再跟张先生一起放学。
送完初中送高中,送完高中直到张先生上大学,就没办法再送了。
张先生坐火车离开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