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廉,人们自然都喜欢到这里来。
酒馆内靠近窗子的位置,坐了一个青年人,大热天的,那人却穿着一袭长袖衫,黑布覆面。偌大的一张桌子,在他对面却趴着一只瘦骨嶙峋的大黄狗,除此之外,再无别人。
那人正是奚渊。
十年来,奚渊走南闯北,有时是独自一人,有时与三两人做伴,有时在一个地方定居一段时日,有时只略作停留几日。
前生所学的东西终于在这边派上了用场,奚渊一路走,一路经商挣钱,十年累积下来,他倒还真的成了个大富商。只是这大黄狗啊,任他怎么喂,这大黄依然是这样的体型,十年了,对于寻常狗来说,这样的寿命也差不多是极限了,大黄也不例外,不管奚渊用什么办法给它续命,还是无法掩饰一个事实,大黄已经老了。
他一直未放弃过找寻小师妹和卫昊然的下落,但他们却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半分音讯都无。
这十年来,他经常能听到天钧派的消息。在他离开之后没多久,兰简继任前,找到了陆胜戈的关押地点,将他放了出来,但他情况比陆闵安好不了多少,疯疯癫癫地,见人就咬,最后,也只得把他送到了绝峰上。
而兰简登上掌门之位后,不光把本门的事务处理地井井有条,而且还联合其他三派,重新制定了一套新的规则,把天钧派的许多苛刻的规矩都删去了,广招弟子,还把当年修真界被千明宫那些人泼的脏水,尽数洗掉了。总之,四大仙门,盛名依旧。
至于魔界,木荼带着陆闵安回去了之后,没多久便解散了千明宫,遣散了众多手下,至此,千明宫再也不复存在。六界之中,也是难得安宁了许多年。
“大黄,喝杯水吧。”奚渊满含心疼地看着它,十年来,也只有它陪着自己。
曾经他只是个一分钱都没有的穷小子,但他每天都活得很开心。
曾经他每天都起早贪黑,晨训练功,但那时的他,却有着现在奢求不得的东西。
现在的他腰缠万贯,再也不用为生活琐事而Jing打细算,但他却少了最重要的东西。
已经十年了,天钧派的那个人儿,不知你还好吗?可还记得我这个师弟,你天天这么忙,估计你早就忘了吧,但我还一直记得你呢。现在的我,就算是出现在你面前,你也应该认不出来了吧......
奚渊这么想着,一手却轻轻摘下面上覆着的黑布,面巾戴的久了,总要透一透气的。
黑布一除去,奚渊右脸颊上,从眼角一直延续到耳后的那道可怖的刀疤,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了大众面前。坐在奚渊附近几个酒桌的人们,看到这一道刀疤,都对他指指点点了起来。
奚渊只是一笑置之,这个疤痕,是五年前,他为了救一对被恶贼追杀的母子,而留下的。端起茶壶,给大黄倒了满满一碗,然后又给自己倒了满满一大碗酒。
“大黄,你不能喝酒。这大热天的,多喝点水挺好的。”奚渊对大黄低声道,举起自己面前的酒壶,与对面大黄的碰了碰,“干杯。”随即,一饮而尽。
大黄慢悠悠地起身,两只前爪搭在桌子上,垂下头,轻轻舔着碗中的茶水。
“兄弟,听说了没,流光城第一美人,今儿酉时要在兰亭阁登场表演!”
“流光城第一美人?是那个叫玉婵的吗?听说她的琴艺可是一绝啊!不光咱们这个地儿,人家小姑娘年纪轻轻,都已经名满天下了!”
“就是啊!不过玉婵姑娘向来清高,今日怎么会突然登台演出?估计得花不少银子,才能进去吧?”
“是啊,光入场就要花十两银子呢!不过,听说玉婵姑娘,是想借此机会,找一个下半生的依靠呢!”
“十两银子?算了算了,十两银子都够我们一家老下省吃省喝,花好几个月了,你们去吧,我可不去!”
“过了这个村,可就没这个店了啊,玉婵姑娘那是什么人?多少人千金求她一曲,都求不来呢!”
“不去不去,打死我也不去!”
奚渊又给自己倒了满满一碗酒,一仰脖饮尽,一壶酒已见底,奚渊也有些微醺。
“大黄,走,咱们去兰亭阁听曲儿去。”奚渊站起身来,重新戴上了面巾,遮住那道伤疤,其实不遮也无妨,但是为了他人考虑,还是戴上为好。
大黄慢悠悠地跟上他的脚步,奚渊知道大黄腿脚不便,也故意走的很慢。
穿过了熙攘的街道,奚渊带着大黄,渐渐到了兰亭阁前。
那里已聚集了不少人,但大多数都是来看热闹的。门口立着许多壮汉,把守着大门。奚渊一出现,立马吸引了不少人的眼光,但他们只匆匆瞥了一眼,便移开了视线。
奚渊信步走上前,将十两银子递给其中一人,道:“兄台,劳驾。”
“是是是,客官请随我来。”那人收了银子,态度立马转变极快,点头哈腰着将奚渊领了进去,到了楼上的一间雅座内,还正对着楼下的舞台,只是,此刻那里并无人。
“客官,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