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火的手指已经开始在敏感的大腿内侧开始蜿蜒上移,然后开始了跳跃的轻敲。
“你——”这个人,这个人!
“我说了,今天晚上回来给你弹李斯特的《钟》,上次你不是听得很喜欢么?”
“喜欢个大头鬼!”我粗声粗气,如果说看见他那条短信的时候我是全身热起来了,现在就是被那天的回忆冲卷昏了脑子,浑身上下都躁动到不可思议。
他好整以暇看着我:“哦,不喜欢啊,那么要不今天不弹了?”说着还在上次他说最爱的“琴键”上弹了弹。
表里不一的家伙,你不知道你已经顶到我了么?
我恶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一把揽住他的脑袋,双手捧住下颌,吻了上去。shi润温暖的口腔,柔软灵巧的舌头缠上来,我发泄着这一日所有因他而起的情绪,舌头在每一寸包容的口腔里尽情肆虐。
我狠狠地把他压倒在沙发上,这个动作彻底点燃了他,我们近乎激烈地撕扯着对方的衣服,松紧带被解开,裤子被踹飞,衬衫最拽到前面,我感觉脖子被猛然一勒,接着是纽扣跳过地毯在地板上跳跃的声音。
但是我没有时间考虑纽扣,我正用左手解着他的皮带,右手掀翻他的针织衫。
这一天夜里,我们真是一起失去理智发了疯。
大概过了半个月杜丽雅给我打电话。
这次她倒没叫我恶心的宝娃娃,“韩若,苏立想要见你。”
“苏立?”我皱眉头,“苏如春知道么?”
杜丽雅说:“喂,你傻啦?苏如春如果知道的话那么还轮得到我来告诉你?”
苏立要见我,我心里有几分忐忑。
地点是杜丽雅订的,三里屯的一家西餐厅,我上完课做地铁赶过去,等了一会儿,杜丽雅携一男士进门。
如果不是被提前通知,我绝对想象不出来此人竟然会是苏如春的父亲。苏立看起来大概40岁上下,衣冠磊落,穿着简单舒适的卡其色布裤子和白色针织衫,剪裁得体,没有啤酒肚,身材高瘦,目光迥然。
“伯父你好。”我站起来。
杜丽雅拍一拍我的肩膀,“你们聊,我前几天在川久保玲区看见一件T恤很适合宝娃娃你,今天去看看有没有调到你的号码。”
杜丽雅看起来大大咧咧,可是骨子里是进退有度的女子,她要不是我表姐,上辈子我娶的未必是迟成。
苏立含笑看着我,“韩若,你不用拘谨,我只是想像朋友那样和你说说话。”
吃西餐最好的地方,就是可以专注于自己面前的餐盘,不用去揣摩同桌人的喜好。苏立给人的感觉很轻松,他要的是T骨牛排,我却点了炸猪排,十成熟。
“十成熟?”他挑眉,我发现他和苏如春挑眉的时候非常像,都是那样眉峰微微抬起的样子,又黑又深的眼睛透露出一点迷惑的询问。
或许一家人确实有共性,天生就是要被某种东西吸引,所以杜丽雅情归苏立,所以我爱上苏如春。
“吃猪排的话自然要十成熟。我记得我有一个朋友曾经因为吃了生猪rou而多长了很多让她苦恼的汗毛。”
“这是我第一次遇见来这家餐厅却点猪排的人。”这家餐厅一直以牛排的品质出名。
我有点儿不好意思,“我不吃牛rou,不吃羊rou,红rou的话只能接受猪rou,而且必需全瘦。”
“是不能?不是不喜欢?”姜还是老的辣,即使是日常的对话,苏立也能一下子切中旁人可能不会注意的要点。
“是。”我快速咀嚼完口中的食物,喝了口醒好的干红,摇了摇,“我能够接受的东西,即使是学校食堂煮出来的丝毫没有味道的几毛钱一盘的青菜,我也可以吃得很满足,我接受不了的东西,无论价格再高昂,也无法委屈自己接受。就好像红酒,或许天生就不是能享受最上乘红酒的人,我一直无法接受旧世界红酒中的色素成分,所以刚才贸然点了智利的红酒,您不会介意吧?”
“怎么会?”他很有涵养的一笑:“那么韩若,据我所知,你并不喜欢男人吧,至少你之前曾经有过很多女朋友。那么你为什么要喜欢如春?”
为什么要喜欢如春么?这样的问题该怎样回答,喜欢就是喜欢了有什么为什么?我喜欢他指尖的温度,他寒星一样的眼睛,他柔软的头发,他有力的拥抱,他身上干净清爽的味道……喜欢的太多,反倒无法再细细想喜欢的原因。
见我语塞,苏立又抛出另一个问题:“即便你是真的喜欢如春,那么你真真正正了解他吗?他的过去你又知道多少?”
感觉到隐约的逼迫感,我说:“过去有什么好探究的,谁没背书包上过小学,再远一点儿,还在妈妈怀里吃nai呢,我们好好为将来努力就好。”
“可是一个如果你不清楚一个人的过去,又怎么能了解他的现在,更遑论预期他的未来。”
我开始吃惊,这个人不像是个药理学专家,倒好像是个谈判桌上的高手。
他接着说道:“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