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既不需要提枪上阵手撕鬼子,也不需要磨破头皮绞尽脑汁的事情,哪厉害了?所以,这只能说明一件事情!”
“什么?”
“那些人小时候跟大观园里的那票痴男怨女一样,闲得慌!”
叶熙言呆了半秒,“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对林贝贝的高见深表叹服。然后他又接着问,“既然你不喜欢《红楼梦》,那你喜欢什么书?”
林贝贝又捡了一颗石子抛着玩,“谁说我不喜欢?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红楼梦》,我只是不喜欢一些人拿《红楼梦》来标榜自己罢了。”
叶熙言忽然深深地看了她一眼。
“那你呢?你喜欢什么?”林贝贝追问道,目光灼灼。
叶熙言被盯得眉心有点痒,伸手抚平了眉间的躁动,“我啊,我喜欢张国荣。”
林贝贝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了一圈,似乎努力地在脑内的硬盘里搜索这个名字。
叶熙言看出了她的困窘,解释道:“是一个我很喜欢的明星,唱歌和演戏都堪称一流。”他顿了顿,又改口,“不对,他是艺术家。”
林贝贝吐吐舌头,“我不太关注娱乐新闻的,的确是有点落伍了。”她看得出来叶熙言很喜欢这个人,而自己居然孤陋寡闻到连名字都没听说过。
“喏。”叶熙言伸手递过来一个白色的耳机,“给你听听他的歌。”
林贝贝戴上耳机,一个温润沙哑的男声顺着耳机线缓缓地流进耳朵,带着岁月抹不掉的沧桑“快乐是,快乐的方式不只一种。最荣幸是,谁都是造物者的光荣。不用闪躲,为我喜欢的生活而活。不用粉墨,就站在最光明的角落。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广袤无垠的夜空被包围在美妙的歌声里,随着高低起伏的旋律,斗转星移。夜空显得更加辽阔而深远,白色的光星星点点地散布在一大片深蓝中,仿佛华丽的绸缎上镶嵌了璀璨耀眼的施华洛世奇。
一曲终了,叶熙言摘下耳机,“在这种暗暗的地方听歌是不是更有感觉?”
“嗯。”林贝贝点点头,但说不上来为什么。
“因为在暗处,视觉感官会被屏蔽掉,这个时候,听觉就会变得特别敏感。”
林贝贝想了一想,好像是这么回事。
叶熙言自顾自地继续说道:“还有一个我特别喜欢的歌手,只不过,我连他的名字都还不知道,他就销声匿迹了。”
林贝贝看到叶熙言的眼里似乎笼罩了一层浓重的雾气,于是她没有继续追问。
两个人沉默了半晌,林贝贝突然想起上次叶熙言没头没尾的短信,开口问道:“上次,你说故事里的潘恩其实不值得同情,是什么意思?”
昏黄的灯光笼罩在叶熙言头上,温暖得似乎可以融化冰霜。他看着前方,眼神却没有焦点,嘴角扯出一丝苦笑,“没什么。”他略微低下头,似乎想要藏起眼角流露出的情绪。
“嗯?”林贝贝皱起眉头,更加迷惑不解。
“真没什么。”叶熙言抬起头,明晃晃的路灯灯泡倒映在他的眼睛里,“不过,我有一件特别特别想做的事情。”
天完全黑了,四周只听得到校门口远远传来的喇叭声。风一吹过,轻轻地把叶熙言的话在空气中撞得支离破碎。
“那就去做啊。”林贝贝愣了一会,吐出干巴巴的几个字,而且说着还握起了拳头。
她只是发现话题突然变得有点沉重,于是想要活络一下气氛,谁知现在的空气似乎变得更僵了。
虽然看不见自己,但她知道自己此时脸上的表情一定特别地热血,而且中二。
叶熙言又没做好表情管理,笑出了声,拍了拍林贝贝的肩膀,“现在像你这样的热血青年实在不多了,真的不考虑改行去寻宝吗?”
林贝贝撇撇嘴,底气不足地把握紧的拳头收了收。
叶熙言一下蹦了起来,“不说了,走吧。”然后向林贝贝伸出手,示意要拉她一把。
林贝贝正在犹豫要不要伸手,叶熙言突然从裤兜里掏出一个东西:“喏,给你。”
他的手里安安静静地躺着一颗“六喜”,包装纸反射出几颗亮晶晶的光斑,有点刺眼,林贝贝大脑一滞,有点时空错位的感觉。
林贝贝一直觉得今天的气氛融洽得太诡异了,原来一切的铺垫,都是在等某个人不识好歹地“旧事重提”。
一把无名怒火一股脑地窜上头来。
终于,找到可以把这一切幻象都击碎的点了。
思绪飘得有点远,林贝贝回过神来,冷着脸,“你怎么会有这个?”
“你也知道这种糖吗?”叶熙言的声音带着一点惊讶,“这种糖很难找的,现在市面上几乎见不到,我还是托朋友从外地带的。”
“既然这么特别,那你给我干嘛?”
“给你颗糖吃还需要写篇论文阐述一下原因啊。”
“我不喜欢吃糖。”
林贝贝很快站了起来,拍拍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