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公司明面上是我的。”许昂冷不丁道。
沈放茫然了:“啥?是你的公司?!”
沈慕青立刻解释:“对的三哥,但这中间的故事太长了,等以后有机会再慢慢告诉你吧。不过,你只要知道,这公司许昂的确占一半的股份,所以工资也算是许总给你的!”
“哦……”沈放听说公司是许昂的,热情瞬间冷了一半,“好吧,那我回头让经纪人按标准价格收。”
三哥话中对许昂的嫌弃可谓明显,沈慕青哭笑不得:“三哥,你这是在给我表演变脸吗?虽然公司许昂也占股份,但我也占一半啊,你不给妹妹打个八折?!”
沈放:“也行,那把代言工资分成两份,你那份免了,许昂的全额。”
沈慕青:……
许昂:……
他怎么觉得沈放对自己的意见有点大?!
*
沈放最终被沈慕青送回了下榻的宾馆。
原本,他是打算跟着妹妹去学校,顺便看看沈哲的,但被沈慕青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学校里有多少人是沈放的粉丝,沈慕青简直不敢想象,自从她考了年级第二,受到的关注度就已经不胜其扰。
要是再被同学知道是他们沈放哥哥的亲妹妹,那她以后在学校恐怕只能通过武力镇压,才能获得一点安宁。
不过,沈慕青也并没有就此放过当红的三哥。
她将沈放送回宾馆后,找来了一个小本子,然后给三哥递笔,盯着他签了满满一踏的亲笔签名和祝福语。
最近班里的学生因为追星看电视,学习热情那是直线跌落,沈慕青准备用他们最在乎的东西,来制服他们!
当晚,沈慕青将沈哲也叫出了学校,一家三口加上一个贡献轿车的许昂,在省城最好的酒楼聚了一次。
沈放果真红得家喻户晓,酒楼老板认出了他,不仅打了八折,还给送了一瓶红酒!
却没想到,沈放不胜酒力,就喝了那么一点点,就醉得开始不停说话。
“小妹!”他抱着沈慕青,眼睛红红的,“谢谢你当初送三哥的录音机,还有跟着大哥把我从深圳贼窝救出来,三哥现在的军功章都是你给的!”
“慕慕,三哥会努力的,下部戏在香港拍!等下次见面,三哥就能送你大哥大了……”
“慕慕,你帮三哥告诉咱爸,现在我真的是大明星了,帮我谢谢爸。”
……
他絮絮叨叨很多,本来不知道“深圳贼窝”的沈哲和许昂,都将那次的事情听了个七七八八。
两人再看向沈慕青的眼神,不禁更加复杂,他们都感受到了她对于亲人的呵护。
沈哲和许昂,一个心生幸福,一个心生羡慕。
最后实在没办法,沈慕青只好联系了沈放的经纪人,将他带走。
而正因如此,她才知道,原来沈放早就和身边所有人提过自己这个小妹。他听说自己和别人合伙开了服装店后,早已为自己到处宣传。
沈慕青才明白,或许先前的宣传能那样顺利,也不仅仅是许昂和自己的计划完满,很可能也因这个傻三哥暗中帮了大忙。
否则,那些报社记者和编辑,怎么轻易地被许昂联络道,又怎么为他们的服装花费那样多的篇幅。
命运所馈赠的一切,都是你努力的结果。
沈慕青是最支持沈放的人,所以才被他时时念着。
由于沈放经纪人早知道他和沈慕青的这层关系,佳和服装也基本被他朋友默认是沈放亲人的公司,沈慕青便直接提了代言的事。
佳和服装正热,沈放的剧播出后,他的商业价值本就会慢慢挖掘,所以经纪人爽快点头,双方留了联系方式,打算约个时间再正式谈。
当晚,沈慕青便和许昂整理了这几月的账目。
他们现在的盈利已然是六位数,原本,沈慕青是打算分红后在省城以母亲的名义置办一套房产。
但沈放的突然大爆,却给了她另外的商机。
如果佳和服装公司有了大明星三哥的代言,销量恐怕会迎来质的变化,包括整个公司的身价都必然不同于往日。
再加上现下《大山的少年》剧正播,沈放正当红,那么他所代言的第一个产品,市场就不再是某个省或某个市而是全国。
所以,沈慕青认为,佳和服装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设分店刻不容缓。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们三哥傻人有傻福,我们慕慕天使投资人!
所以接下来,又是新的一番征程啦~\(≧▽≦)/~
-
今日一定要恢复二更,fg先立在这儿!
&&&&
第54章
虽说佳和服装开设分店的事很急, 但再怎样也都急不过六月的月考。
这是沈慕青和校长达成约定后的第一月考, 也是整个十班付出努力后的第一次检验, 期待结果的人, 远不止沈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