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时间也差不多了,一行人来到正厅,家宴便算开始。
沈和泽喜好饮酒,但也极其自律,喜欢归喜欢,喝得并不多,遂卫霆这大酒缸陪他喝一喝自然也是不在话下。
而胡氏这边,托女儿女婿的福,这辈子总算坐上一回主母的位置,纵使表面再淡定,内心也总是感慨万千的。
既是家宴,自然少不了些风雅的助兴节目。这二年京中最风靡的便是歌舞,沈和泽也喜欢,府上还专门养了一群歌舞姬,今次家宴乃是个急茬儿,没时间准备,胡氏也就只好安排了歌舞。
但实则,女人家对这些事情可是敏感得很,能入得尚书府的歌舞姬相貌、技艺自是不会差的,好好的闺女回娘家,她可不想整出什么幺蛾子。
遂当明竹警惕地耳语问她“夫人,歌舞姬的方面是否也需尽善尽美”时,胡氏嘴角嫌弃地撇撇,恨不得直白地告她:你赶紧的,快去把那些未嫁的、容姿艳丽的都给我筛出去,务必筛得干干净净一个不剩,凑得齐一出舞更好,就算凑不齐,宁肯事后被老爷斥责,咱也不冒这个风险。
但好歹也是尚书爱妾,话到嘴边自然也不可能这么说了。
“风雅之事,意境够了也就足矣。”余下全汇成一个眼神,要婢女自己体会了。
明竹眼珠子一转,片刻后便十分上道儿地应了声“奴婢懂了”。
少时,歌舞开始。
卫霆对歌舞一类并不感兴趣,但平日里应酬较多,见得倒是不少。
角落的那名白衣舞姬他忍不住多瞄了几眼,表壮不如里壮,这倒是个练武的材料。
偏偏,沈嘉嫣竟连这个飞醋都愿意吃。
若是他没看,她倒也风平浪静,一旦他瞧了别人,总觉得身边一道道寒光袭来。
久了,倒是把他给逗乐了。
“你倒是说说,这样的时候,要是我不看她们,我该往哪儿看啊?”
“我又没不让你看。”
“夫人海量,既如此,岳父岳母盛情难却,为夫便仔细欣赏一番罢。”
“你——”
沈嘉嫣咬牙切齿,桌案底下、隔着裙裾狠狠掐了他大腿一把。
“嘶——”
卫霆紧皱了下眉,扭曲的表情和满室风雅的气氛格格不入。
胡氏与明竹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微微笑起。
沈和泽痛苦地别过头去,多看看便也理解了,何以教导得好好的女儿嫁过去几个月便像变了个人似的?他起止是纵着?他根本就是故意找茬儿!罢了罢了,多说无益,年轻人总是有些不同的。
有人欢喜有人愁的歌舞节目总算结束,沈和泽看出今日歌舞姬的质量明显下降,而此事也不难琢磨,后院女子的想法总是差不多的,而今胡氏早已人过中年,她要优先为女儿考虑,这并非不可宽容。
随后沈和泽与卫霆聊起朝中之事,多是沈和泽在说,卫霆以倾听为主,他很少说、也从不发表态度,连中立也算不上,就是简简单单的没有态度。
沈尚书不免心生欣赏,可见他是通透的,再威风的武将也永远只能是皇上手里的一把剑,指哪打哪即可,没有态度便是最好的态度。
沈和泽放下了心也便不再试探,转而又提起了先师。
说起来,这也是他一生唯一的污点——沈和泽早年生活在边疆小城,少年时曾拜在邻国大家公孙渊的门下,几年前,眼看裕便要与梁开战,为求自保,他无奈之下只得修书至先师府上,与之斩断了牵连。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此事自是成了沈和泽的心病,多年来,无处诉说,无人理解。日前,收到了先师死在被俘路上的消息,年过五十的沈和泽暗自哭得老泪纵横,而虏获他的军队,正是卫霆所统领的锐先军。
这些内情,沈和泽自然不可能讲与任何人,只是随口问了他,就连对先师的喜恶也未曾表露分毫。
不想,倒是给卫霆出了个难题。
沉了沉,他从座上走出,行至大厅正中,行朝堂之礼后道:“如此旷世奇才皇上必然想要收入麾下,然老先生铮铮傲骨宁死不肯归顺,先生七十有余了,小婿实不忍见他来京后再承受牢狱之辱,便在归途中治了个犯上的罪名,给了他一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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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死时可有痛苦?”
“未曾,赐了毒酒,须臾功夫也便去了。”
“那他的家人、门生们呢?”
“先生事先已作安排,兵荒马乱的时刻,抓不到也是有的。”
沈和泽伤怀之余,心中自是万分震撼。
当今皇上铁血手腕,对战俘的手段大家都很清楚,骨头越硬的,结局就越悲惨,因为他要让所有人都清楚一件事——只有降了,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私斩战俘,还是公孙渊这等重犯,无论于谁而言,皆是天大的把柄一桩,他竟有如此气度一口认下,当得起一方英豪之名;除此之外,未曾贪功、亦未曾被战争蒙蔽双眼,纵观满朝文武,又有几人能够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