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彦英!”
郑贺没有移开,而是看着我,露出一个笑容来,我不明白他为什么笑,只能看着他。
终于,他摸到了那个方方正正的东西,于是停住了动作,他后牙槽用力地磨来磨去,但最终还是放过了我,黑着脸看我把东西重新收拾好,然后拉好行李箱,跟着他默默离开。
我想或许当时的寒气已经深入骨髓,才让我这具身体如此娇惯,没有公主命,却生了一身娇病。
我听见他很迟疑叫我,“刘……刘小月……”
他说的很对。
他见我抬头看他,对我露出一个歉意的笑容,“刘先生受伤了?”
“你找彦英么?”我用下巴指了指彦英的书房,“他在里面呢,你敲门叫他吧。”
“郑贺。”
我坐在彦英家里的沙发上,将脚腕上的碎片一个个弄出来,鲜血已经染红了半截白袜,我把它脱下来,想要拿起绷带包扎的时候,才觉得裤子不好上挽,只能先脱掉一只裤腿,方便缠纱布。
他出来的时候还没发现我,我一直喊他,跟着他走到了后巷,我对他说,我是刘君,我想离开京城,让他借给我一些钱,我以后寄信还给他。
书房门在我面前砰地一声关上,我只能悻悻摸了摸鼻尖。
我不但没有走掉,而且还又主动去找了他。
我是真的有些生气,彦英完全只把我当一个宠物,我摔了房间里的花瓶,又砸了他摆在房间里的小猪瓷器,等到冷静下来,却又觉得自己太自以为是。
彦英走了过来,他身上有一点汗水,袖子挽到手肘,或许刚才在书房又拿沙包发火了。我吃惊地看着他单手提起行李箱,然后另一只手拽着我,就往楼上拉。
我并不是想让彦英生气,惹怒了这最后一张饭票,对我来说终归是亏本买卖。
他终于转头看我,他喝醉了酒,用拇指在我的唇上摩挲。
我不是不想自食其力。
然后他就在雨中的破巷子里剥开了我的衣服,那是我第一次知道男人也可以被睡,在磅礴的雨声中,他把我像是剥鸡蛋一样地从衣裤里剔出来,我打他,推他,甚至咬他骂他,全都不管用。
凌越再没有说第二个字。
只是我没有户籍。
但从那之后我就很不经冻,吹一点冷风都可能发烧,要是不小心淋雨,就会高烧几日。
“不必了,我是真心……”
我哭着求他放过我,我不会再找他了,我只是想走而已。
从车上下来以后,彦英就黑着脸走在前面,我不得不拖着行李箱磕磕绊绊地跟着他,硬撑着右脚的疼痛,一路跟到他的书房。
但现在,我追在他们身后,当一个替身,一个下流货色。
说完,不等我回答,就摔门而去了,走的时候竟然还反锁了门。
可我不是大小姐脾气,我只是很痛。但已经被人批评,总得做些什么,我于是将腿曲回来,不再踩着软塌,把右腿艰难地穿回裤子里去,对他说,“好吧,我去叫他。”
他把我推进门的时候,警告地瞪着我,“下次少和进来的人说话。“
我去找凌越,他当时在酒吧里喝酒,我就蹲在门口,躲闪着其他人异样的眼光等他。
我本来也想靠苦力为生,我知道我抢了刘小月的东西,还给他是应该的,我还记得那天晚上,雨下的很大,我淋得浑身湿透,衣服全都贴在身上,像是一条落水狗。
他脚步一顿,总算慢了一点。
其实以前我们不是这样的。
我包的认真,等到打好结之后,才注意到身前已经站了一个人。
彦英沉着脸站在书房门口,不知道看了多久,“你回房间去。”
因为过去的那十几年,我有时候总分不清楚,我是个冒牌货,我如今只是仰人鼻息而已
我几乎跟不上,差点摔倒。
因为小时候凌越和彦英经常把自己弄伤,所以我很快就熟练掌握了这项技能,日后也常常被夸赞,即使不曾读过医学,包扎手艺却很好。
在我还鸠占鹊巢,就连我自己也以为我是刘军长的孩子时,彦英、凌越,和我,我们三个人一起长大,我们从军区大院的这一头,跑到那一头,他们两个对我说,要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我看了看行李箱,脚腕实在太痛了,我可能搬不上去,“行李箱在楼下……”
他对我说,“刘先生果真是矜贵。”
我最后很丢人的哭了,我当时一直没哭,却被凌越在巷子里弄哭了。
那之后我就落了病,那天我和凌越都害了风寒,只是我终究不想太丢人,艰难地离开,后来被一位路人收留,在他家里烧了三天,第四天的时候,刘小月才带着警卫找到我,把我带回了刘家。
倒不是彦英,而是彦英的一位朋友,郑贺。
他当时抓着我的两只手腕,对我说,“你不可能走掉的。”
这像是在指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