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手,也猛的就捏得越紧了。于是一时之间那种疼不仅仅是局限于耳朵,就连心口,也都跟着抽痛起来。
“怕!我才不怕!我不怕,可我也不想去!”但很快的,忽略掉耳朵上传来的一阵阵的刺痛,沈沫索性梗着脖子和张媛杠上了。
“去不去!”一双大大的、明亮的眼睛了然的死死盯住了沈沫,也是咬起了牙齿一脸的凶悍,张媛的脸上恨铁不成钢的意味都显露出来了。
而就在这时侯,坐在一边儿的叶文也是没头没脑的就—插—了一句话—进—来,“去吧,沈沫,你怕他个鸟!”
短短的一句话,然就像是被针戳破的气球,沈沫一下子就打了蔫儿了,掩饰不住的露出一个苦笑的表情,沈沫心说,原来全世界,都已经看出我在怕来了啊!
忽略掉张媛和叶文鼓励的目光,沈沫下意识的就朝着酒吧那头坐在暗影里的秦晋张望了一下,然后又眯着眼睨一下正走下舞台的耿洛。和耿洛柔软而畏缩的目光擦过的刹那,猛的从沙发上一跃而起,沈沫斩钉截铁的说到,“好,我去!”
“不但去,今天我还给你们玩点儿新鲜的!”
说那一个去字,紧锁着眉峰咬着后槽牙,鼓足了全身的劲儿,那种凝重而决然的表情,就像是沈沫要做的,不是说一句话,而是要完成翻过一座高山或跨过一条大河那般艰巨的任务似的。然而那两个字一经说出来了,就像是丢开了什么压在心头的沉重的包袱一般的,又像是最险最陡的那一段,已经成功的抛到脑后了,沈沫的神情,骤然轻松了很多。其实不单单是神情,就连说话的语气,也活泼轻快了许多。
而且嘴里说着玩儿点儿新鲜的,沈沫的手也是同时的伸向了一旁的张媛,“小姑nainai,扇子给我!”
张媛不但是个腐女,还是个无可救药的扇子迷,家里收藏了好几百把她家亲戚从全国各地给她带回来的扇子,而且她随身带着的手提包里面,也是随时的都能摸出一把扇子,这些沈沫也都是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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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甩(三) ...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朝飞暮卷,云霞翠轩;雨丝风片,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遍青山啼红了杜鹃,荼外烟丝醉软。那牡丹虽好,他春归怎占的先!闲凝眄,生生燕语明如剪,呖呖莺歌溜的圆。”
手把着张媛的那把颇具古风的湖蓝色绢面折扇,一举手一投足,一低首一回眸,沈沫认认真真的唱,一心一意的演。
到现在为止,他从来都还没告诉别人过,他小时候,是很练过几年昆曲的。其实要从他唱皮黄的祖爷爷算起的话,他们家唱戏唱到他这儿,这都已经是第四代了。
祖爷爷唱的皮黄,而爷爷改唱了昆曲,于是爸爸便也子承父业,唱起了昆曲。而妈妈,也就是爸爸在剧团里认识的。
听爸爸说,他和妈妈之间基本上是一见钟情,扎着两把乌溜溜的大辫子的妈妈才刚分到剧团里,两人才搭了一次戏,俩人就那么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而且打有记忆的时候开始,似乎他看的每一场戏,爸爸和妈妈也从来都没有分开过。
妈妈是情生情死游园惊梦的杜丽娘,那爸爸就必然是相看俨然蟾宫折桂的柳梦梅;妈妈是芳心暗许琴挑问病的陈妙常,那爸爸就一定是下第羞归风流俊雅的潘必正;妈妈是河东狮吼恨儿夫浪游的柳氏,那爸爸就绝对是跪在池边求蛙哥莫叫的陈糙……而这其中,他听得最多的也最熟的,也就是这一首《皂罗袍》。
妈妈和爸爸,那时候是世人眼中公认的才子佳人,也是团里面人人艳羡的模范夫妻。而且也就因为有这种条件,所以才四五岁的时候,自己就被爸妈给送到了当时团里面退休的一个老人那里,跟着他一起学戏。
只不过虽然都是学戏,可现实还是出现了一点点偏差——爸妈想的是让他学唱小生,可那个老人却坚持要让他唱旦角,觉得他有这个天分。唱就唱呗,反正那时候沈沫什么都还不懂,等到十来岁懂的时候,又别不过来了。
爸爸和妈妈是在一次去外地演出的途中,出车祸死的。后来据当时的人说,翻车的时候,爸爸是当场咽的气——因为两只手把妈妈紧紧的护在怀里,所以爸爸的全身没有任何防护。就是在这样的状态之下,一大块碎玻璃碴子落下来,直接的穿透了爸爸的胸膛,从后背直到前胸。
而妈妈呢,据那些人说,虽然因为玻璃的划伤和金属的挤压的关系妈妈流了很多的血,可其实要是抢救的及时的话,还是很可能救回来的,但是妈妈没有。那些回来的人说,他们当时劝了,也拉了,但怎么劝也没有用,而且也不敢硬拉,怕妈妈失血更多。可任凭别人怎么说,抱着爸爸不撒手,就跟丢了魂儿似的,妈妈抱着爸爸怎么都不肯撒手。
临走前的回光返照之际,妈妈带给自己的唯一一句话就是,“儿子,妈妈要去陪你爸了,妈妈对不起你!”
也许是爸爸妈妈之间的故事太完美了,像是一出传奇,所以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