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上娇滴滴的‘才女’,闻风落泪,看花伤怀,说话文邹邹的,动不动就是圣人言,心思敏感,她还没闹明白呢,人家那里一整出戏都快唱完了。
小儿子就喜欢写诗作词,喜欢摆弄那些花花草草,还喜欢作画抚琴,像极了戏折子里的那种男子,不知道是不是也会跟长子一样,喜欢上所谓的‘才女’。
真要是如此的话,那将来她肯定去不了京城,还不如守在周村,起码不累心。
第27章 种田文里的女主(9)
人活得久了, 总是会经历一些之前没经历过的事儿,比如单独跟未来婆婆见面。
苏苑上辈子跟婆婆打交道的次数不多,毕竟不住在一个府上, 而且上辈子妯娌确实多了些,婆婆有那么多儿媳,分到每个儿媳身上的Jing力自然也就少了些。
不过她自认上辈子婆媳关系处的不错,两个人虽然算不得亲近,但几十年也没红过脸, 彼此尊重, 且甚是客气。
苏苑知道今生前世不同,不能把上辈子的经验照搬过来,所以这趟来周家, 也基本上算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把自己也打扮得利利索索的, 既没有戴很多的钗环,也没有穿过于繁杂的衣服, 尽可能的简洁。
周母一瞧见这小姑娘, 心就先放下了一半,不是那种风吹就落泪的女子, 更不是那种妖妖娆娆的女子,小姑娘虽然年岁不大,但要看着挺利索,也挺成熟懂事儿的,并非是懵懂无知的小娃娃。
周母在此之前,既怕小儿子被人糊弄了去,也怕是小儿子哄骗了人家小姑娘, 毕竟这女娃娃年岁可不大。
“苏苑见过伯母, 这是我自己绣的帕子, 家中没什么好物,这两方帕子是小女的一番心意,还望伯母不要嫌弃。”
不嫌弃,不嫌弃。
人家这礼行得好看,周母书读得不多,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就是觉得顺眼,而且声音清脆洪亮,就跟山中的黄鹂鸟一般,透着一股子生机。
她就喜欢这样的利索人。
再看帕子,上面的绣活也极好,可比她厉害多了,她大半辈子也没练出这样的手艺来,当然她这绣活也是后来老爷中了童生才学的,并非是打小就练的手艺。
能学着绣花,看来苏家并不是她想象的那般贫苦,也对,能送孩子来上学的人家,又能穷到哪里去呢。
“好孩子,这是我前几日去挑的镯子,我也没有女儿,不怎么会挑,掌柜的说,这是你们小姑娘喜欢的样式,我瞧着也挺好看的,就买了一个,你带上看合不合适?”
周母从怀里掏出一个盒子来,里面放了一个银镯子,确实是小女孩才会喜欢的样式,上面还有几个银铃铛呢。
苏苑不曾带过这样的镯子,不过倒是曾经送过小辈类似的首饰,未来婆婆的态度比她想象中要和善。
苏苑也不忸怩,直接把镯子拿出来戴上,手腕轻轻一晃,就发出叮叮当当的铃声。
“挺合适的,我很喜欢,谢谢伯母。”
周母还从没有过这样爽朗的儿媳妇,她膝下没有女儿,跟侄女儿和外甥女儿也不太亲近,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许久才干巴巴的道:“你喜欢就好,喜欢就戴着。”
苏苑倒是不紧张了,从镯子说到簪子,从簪子说到铺子,从铺子说到百姓生计,从百姓生计聊到自己的庄稼。
周母没养过女孩,但她□□岁的时候,绝对不知道这么多,就是现在,苏苑说的好些事儿,她也不知道,别说 ,还挺新奇的,一件首饰里头就有那么多弯弯绕。
这孩子可比苏大郎机灵懂事多了,大概是做父母的会教吧,苏大郎虽然是苏家第一个读书人,可光看苏苑,也知道这苏家三房必然是知礼且有成算的一家人。
“你们家大郎,就是你堂兄,就在咱们这儿读书,待会儿一道吃个便饭吧,我那小儿子应当与你说过了,他正是读书求学的好时候,不能总是留在家里边儿,是要出去读书的,所以才想着早早的成婚,并没有任何轻视的意思。”
周母有心帮小儿子说好话,她既然不准备反对这门婚事了,那就尽可能的妥帖,将来还得指望着人家小姑娘照看她儿子呢。
“我打算这几日就请个媒人,一道去你们家提亲,眼下让你堂兄、让别人知道这事儿也无妨,左右就是几天的事儿。”
几天后俩孩子的婚事就要定下来了,周母可从来都没想过苏家会拒绝,不是她自吹自擂,她那小儿子现在就已经是秀才了,依这老爷的话,将来必然前程可期,十里八村谁会拒绝让她那小儿子做女婿。
留下来吃饭,苏苑是乐意的,只是让她那个堂兄也一块儿来就算了吧。
“伯母可能不知道我们家的情况,我们三房去年就已经单独被分出去了,如今跟其余两房不过是个面子情,我也不怕您笑话,我跟大哥虽然是堂兄妹,但平日里还真没说过几句话,还是别让他过来了,免得徒增尴尬。”苏苑认真道。
她们家的情况,只要稍微打听一下就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