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记得签收。”
我做了一上午的运动,中间休息了不到一个小时。后果的话可能第二天我的腿、胳膊上的肌rou群都酸疼。
快中午的时候去洗澡换衣服,出来的时候觉得阳光有些耀眼。最热的时候过去了,最近又连着下了几场雨,天气凉爽了很多。
步行回家,在外面解决了午饭,回家之后觉得脑子有点空。
下午的时候王舰打电话过来,约了几个朋友去唱K。我有点累,但还是去了,王舰的性质很高,来的人除了于城和一个不怎么熟的男同事林谦,其他的我一男一女我不认识。我有点好奇,拉过王舰问:“怎么这么多人?”
王舰指着那个姑且叫得上女孩的说:“那是林谦女朋友,”然后她嘴角一弯,红唇魅惑一笑,“那是我的小男朋友,方铎。”
我推了她一把:“开玩笑,多年轻,也就二十多岁。”
王舰点了点头:“唔,还在上大学,大二,不,大三。”
我说:“少祸害人家祖国的花朵啊。”
王舰来的时候喝了点酒,她嗤笑了一声:“我自诩年轻,遇到这种还不是一巴掌打回原形?”
我没懂她话里的意思,于城已经过来了。那个女孩很温婉,小鸟依人地挽着林谦手臂。林谦是很文静,斯斯文文的男人,话不多,可是看着很稳。女孩是娇小类型的,两个人看起来很般配。
于城穿了一身休闲服,不再是西装革履了,看着优雅闲适,他的外套搭在手臂上,微微笑着,我看了两眼,赶紧转移视线。
点好了包房,进去就是狂魔乱舞的世界。
快要晚上了,林谦和他女朋友是吃了饭来的,于城也是,叫的酒基本被我、王舰和方铎喝了。方铎是个有点害羞的男生,可能是见到陌生人的缘故,他不怎么说话,可是眼睛是亮的,尤其是听到我们谈到某些工作上的事,尤其王舰扯皮的时候他听的眼睛都不眨,看得出他对王舰很崇拜,可是没有爱欲在里面。我放心了。
于城拿着一直啤酒,我拿过一支跟他碰了碰。
“怎么不唱歌?”于城问我。
我说:“我会的都是老歌。”
确实是老歌,以前的时候我喜欢过□□、阿杜,但最喜欢的还是林志炫,磁带听了一盘又一盘,那时候林志炫还很火,我很喜欢他的《单身情歌》,总是忘情地跟着唱。那时候磁带听多了会坏掉,磁带掉出来,要用手指转着带齿的圆圈把多出来的转回去。有时候坏掉的磁带拿来玩,里面的磁带能拉很长很长。我听坏了三个收音机,可是后来磁带找不到了,收音机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丢掉了。
“想什么呢?”于城见我出神,手在我面前挥了挥。
我忙回过神,说:“没什么,我不会唱。”
于城说:“你的声音挺好听的,唱歌应该很好听吧?”
我的心又开始激烈地跳动了,我喝了酒,此刻我全身的细胞都恨不得大叫:我会!我会!
方铎唱完了一首《动物世界》,我觉得很好听。王舰拍了他的脑袋一下子,然后对着话筒大吼:“不错啊!”
方铎不好意思地笑笑。
然后王舰把话筒往我手里一塞:“唱!发泄一下,死不了人算我的。”
我说:“去你的。”
转身对上于城的目光,炫丽的灯光下,他的眼神像一汪海。我说:“我唱,听不懂别怪我。”
前奏想起来,林谦的女朋友从林谦怀里爬起来:“是《十年》!我会唱!”
林谦把话筒递给她,她看到屏幕上的歌名,疑惑地抓着话筒:“欸?是我听错了?没错啊?”
我看了于城一眼,他微笑着望着我,我的心在狂跳,可是眼泪却差点掉出来。
林谦的小女友到底没唱,连第一句都没有,我独自唱完了所有。
若这一束吊灯倾泻下来
或者我已不会存在
即使你不爱
亦不需要分开
若这一刻我竟严重痴呆
根本不需要被爱
永远在床上发梦
余生都不会再悲哀
人总需要勇敢生存
我还是重新许愿
例如学会承受失恋
明年今日别要再失眠
床褥都改变如果有幸会面
或在同伴新婚的盛宴
惶惑地等待你出现
明年今日未见你一年
谁舍得改变离开你六十年
但愿能认得出你的子女
临别亦听得到你讲再见
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
竟花光所有运气
到这日才发现
曾呼吸过空气
陈奕迅的《明年今日》。粤语版,比国语版更加深刻,更加难过,我唱到眼泪横流。王舰笑着说:“你瞅你这没出息的。”
我拿了纸巾擦干眼泪,自嘲说:“见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