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交流沟通,他不得不去申报语言学校,既然都是要回学校再造,干脆就趁机把大学毕业证书也拿了。那时候他研究美食史,所以选科系的时候所选的也是很冷门的历史方面的,拿到证书没有很困难,他的毕业论文还得到教授颇高的评价。
夏心妍点点头,表示明白。
“《窈窕淑女》?奥黛丽·赫本,很经典的一部电影。你喜欢她?”
“被誉为上帝的宠儿,她确实有其魅力不是吗?长得也很漂亮。在那种时代,能够站到她这样的高度,过上她这样的生活,是很了不起的一件事,尤其是她靠的是自己而不是家族的资本。”
“是不错。”
顾墨华没有再多说什么,陪着她一起把电影看完。
☆、同事
即使不抱什么希望,但既然面试了,那肯定要知道一个结果的。夏心妍按时去翻看邮箱,没想到得到的竟然是自己被录用的消息,不过,这么一来,是否意味着她要和前男友当同事,她是没关系啦,但就怕对方会尴尬。
“结果怎么样?”
“我被录用了。”
“但是你看起来似乎没有很高兴。”
相反的,是有点太冷静太平淡了吧。
“如果你在面试的时候碰到自己的前女友,你会对接下来的工作感到高兴或期待吗?尤其是在分手的时候闹得挺大的,身边的朋友都知道的事情,而且分手的过程也挺尴尬的,这种情况下共事,不会觉得有种怪异感吗?”
虽然她是不该冷落男朋友,要说她有错的话也就这么一点毛病,但是在这件事上她是可以理直气壮的,因为劈腿的人不是她。然而,她这个本该被同情的受害者却莫名其妙的变成加害者,听着身边的人说的好像他们之所以会分手,都是她的错一样。她是知道自己在人际处理上没有处理好,人缘一般,但也不至于一边倒的变成加害者吧。人的是非观念怎么可以颠覆到这种程度,明明劈腿的是薛景谦,但是为什么身边的人却不断对她说着,都是你的错,是你不懂得温柔对待男朋友,是你不够贤惠,是你不够漂亮……总而言之,就是她的错就没错了,所以她最好乖乖认错。
“我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顾墨华也不说好话哄她,直接坦诚自己没有这样的经历。很多事情,就算嘴上说得再好听,也得等到事情真正发生的时候,才能够确切的知道自己到底会怎么做。他不喜欢空口说白话,所以时常会显得木讷呆板。很多女孩子都受不了他这样温吞的性子,喜欢他的时候就是温柔体贴,可是想分手的时候就成了木头,虽然他不是很在意这种事情,但是一次、两次、三次,换了谁都受不了的。
“那你想要去上班还是想推掉这个工作?”
不可否认,心里头淡淡的不悦在告诉他,他不希望自己的女友和什么劳什子的前男友再凑到一起,但是理智却在警告他,他只需要支持她的决定,至于其它的,他也只能相信她了。
“我也不知道,除了有可能和前男友一起共事之外,其实这个工作挺好的,我很想尝试一下,这样的机会也不是时时都有的,毕竟我也没有这个行业的相关经验和知识。而且,他是面试官之一,应该在公司里面职位还是挺高的,我这种刚入行的新人,大概不会和他待在同一个办公室。”
当然,如果他是她的顶头上司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顾墨华抿着唇,他心里不想她去,但她的语气中,摆明了是想去的,难道要为了这种事吵架吗?他不是会吵架的人,如果真要为这件事闹别扭的话,大概也只是冷战而已。即使她能够听从他的想法去做,但为了这种小事在她心里留下疙瘩真的好吗?
“如果你想去,那就去吧。”
夏心妍确实想去,当年做错事的人也不是她,没道理她见了薛景谦反而要绕道走。再说这个工作机会很难得,她不想因为一些无谓的人无谓的小事轻易就放弃了。当然,理智也在提醒她,她觉得无所谓的人和事,在顾墨华看来未必是这样,所以如果真有可能跟薛景谦一起工作的话,她最好还是一早说清楚比较好。
夏心妍转过身去抱住他的腰,脸颊埋在他的胸膛蹭了蹭。
“放心吧,他知道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虽然他似乎有一种想跟她复合的感觉,不过大概是她的错觉吧。薛景谦条件这么好,现在同学之中,还有那些学妹还有不少人将他奉为梦中情人呢,就连那些男同学,因为薛景谦是那种开朗玩得开的男人,也很大方,所以与他交恶的人少之又少,像这样有才有貌又有财的男人,年轻力壮的富二代,到了哪里都不会缺少爱慕者的,又怎么会回头来想要她这株小草呢。她的异性缘一般般,几乎没有人会讨厌她,但身边确实没有几个能说得上话的男性朋友,除了大黄蜂和骆毅学长之外,似乎也想不到哪一个了。碰到顾墨华,是上天的恩赐,如果可以,她也想顺利交往下去。
现在很多都市女性主张不婚,主张个体,但在偏僻的山区,人们仍是习惯早婚,就像她的老家,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