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净,女,时年二十五。
大学毕业三年,背井离乡,一事无成,负债累累。
在她丢了工作后整整三个月里只出不进,以至于连房租都渐渐交不起的时候,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友周颜恰好出差经过她所在的城市,知道了林净的困境之后,主动向她伸出了援手。
两人从小一起长大,儿时感情很好,上了大学后渐渐失去联络,不过童年建立起来的革命友谊一直在那里,岁月很难腐蚀。
林净再一次同周颜联络上时,才发现这么多年岁月一晃而逝,周颜早已今非昔比。
周颜以优先于她好几倍的速度蜕变成长,不知不觉间已经俨然变成一个小富婆,吃穿用度皆是林净不敢想象之奢侈。
林净想不明白,周颜家境一般,学历一般,容貌亦无出彩之处,儿时的性格十分内敛,这样普普通通的一个姑娘是怎么慢慢积累起这么深厚的资本的?
并且,周颜如今妆容Jing致,珠宝耀眼,长裙曳地,皮肤也保养的极白,在林净眼里,已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美人了。
林净简直酸得要命。
不过,她还是对自己有这么一个富婆发小而感到庆幸,特别是在人家雪中送炭的时候。
周颜站在林净所租住的城中村单间里,环视了一眼四周Yin暗逼仄的环境,连抬脚走路都有些困难,她显然也没有料到,儿时的好友竟然能沦落到这样拮据的一副光景。
她打算借给林净一笔钱解决房租问题和债务危机,让她在这个城市再重新找一份工作好好发展。
林净却紧紧抱住了她的大腿,痛哭流涕:颜颜,我不要钱,你带我回家吧,我不想再呆在这座冷冰冰的城市里了,我想回家,我想和你在同一个城市工作。
对林净而言,此时的周颜,像是一根救命稻草。她深陷在无尽的落寞漩涡里,唯有光鲜亮丽的朋友能够唤醒她自甘堕落的灵魂。
周颜漆黑的眸底并无任何波澜,只是抬起手轻轻一指,对着墙角那只瘦瘦弱弱的黑影道:那他呢?
林净回过头一看,是她半年前在路边垃圾桶里捡的一只小黑猫,她给他取了一个很酷的名字,阿默。养了半年,依旧和她不亲。
再加上自己日子过的紧紧巴巴的,阿默跟着她没有享过一天福,于是林净狠了狠心,抹了一把眼泪鼻涕:我在离开这座城市之前,会给他找个有钱的本地土著收养他的。
周颜望着那只黑猫许久,阿默亦抬起头,睁着琥珀色的大眼睛警戒地盯着她,这个小家伙对自己即将被抛弃的命运浑然不觉,依旧保持着一只猫的高贵、冷漠、目空一切。
为什么不带他一起走呢?周颜轻轻问道。
寄回农村老家,无异于让他流浪,我爸妈不可能替我养他。而我自己在新的城市连容身之处都没有,托运都不知道该填什么地址
林净底气不足道,心里亦十分不舍,只是人穷志短,无可奈何,倒不如给他找一个富裕的家庭,再也不用跟着我吃苦。
填我家吧。周颜脱口而出。
你已经买房啦?林净艳羡,双眼放光。
嗯,只有我一个人住。周颜点了点头,语气一如既往地平静轻快,掏出手机将自己的住址发给了林净。
你是喜欢上阿默了吗?我可以把他送给你,他跟着你一定比跟着我幸福得多。林净将阿默抱了过来,很努力地往周颜怀里塞。
阿默跟着周颜,再也不用吃苦。当她想念他的时候,还能去周颜家里探望他。
不,你可以暂时跟我一起住。等你找到工作再搬出去,给他一个新家。周颜摇头,斩钉截铁地拒绝了。
她想伸手摸摸那只黑猫,却像是触到了玫瑰的刺那般迅速收回,眼神有几分痛色。
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养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