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哥收养的一条狗。
那白眼狼是好相与的?
既然一个两个都不成事,他不介意帮他们一把!
“哥哥不是喜欢那个高阳先生吗?好歹这张脸模仿的够像吧!我也比那个家伙年轻,肯定能比他更能满足哥哥!”
丰秀舔着唇掐着兄长的下巴抬起,他自小濡慕这兄长,瑛王煞气太重,每次对着瑛王总觉得他似乎能看透自己一般,但哥哥不同。
哥哥温柔又体贴,他为麒麟幼主时柔弱可欺,是哥哥护着他送他去蜀国转世,而如今他身为豫王第四子,没有一堆老狐狸压在头上,他可以肆意展露自己的才华,有哥哥在,他可以随意撒娇。
他对哥哥的感情,早已超过了当初的少年兄弟,他看着哥哥忘记一切,重新来过,凭什么那家伙可以待在哥哥身边他却不能。
骊重绯已经背叛了哥哥,哥哥的性格是绝对不会原谅他的,只要他再让哥哥误以为自己假扮的高阳占了他便宜,不用说哥哥也会恨死了那小人。
到时候那两个傻子慢慢的去争去斗,他只要守在哥哥身边,凭借他对哥哥的了解,只要他足够耐心,哥哥一定会心软,到时想要拿下哥哥的心,没有了碍手碍脚的家伙,对他而言还不是易如反掌。
“哥哥脸好红啊!羞涩的样子也是这么美!可惜今日是不能对你温柔了,是哥哥不好,谁让哥哥喜欢上那个讨厌鬼!”
丰秀在兄长滚烫的面颊上亲了口,那热度似要将人融化一般,丰秀不禁将人揽在胸口,对着那张同样被体温烧的艳红的薄唇又啃又咬。
他着迷的吸吮着兄长的唇舌,手下也不停歇的拉扯着兄长身上的衣物,他迫不及待想要进入兄长,品尝兄长身上的味道。
他们年纪相仿,但和失觉的兄长不同,他是个正常人,是个正常的少年人,少年人特有的冲动他也有。
丰秀爱死了这具身体的身份,年轻、有为,他可以肆无忌惮的缠在哥哥身边,不用再小心翼翼藏着掖着,深怕被人发现了将他从哥哥身边赶走。
“哥哥!哥哥!哥哥···好香啊,哥哥身上香香的,真想把你吃进肚里!”
天真的嗓音到末尾突然压低,变得阴沉而危险,他模仿着记忆中的那人语气说话,想着自己现在就是那小人。
这种悖德感刺激着少年的神经,丰秀大力揉搓着怀中人,似要将他揉入骨血中,手掌探入衣物内,从腹部摸到腰后,柔韧紧致的触感令他爱不释手。
少年慕艾,他也曾娶过妻生下一众儿女,然而他在大好年华本该一展拳脚的年岁就因势途末路不得不投降,后又被囚于东都洛阳。
他一生都在隐忍困苦中度过,面上从容老成,压抑的太多怒火,隐忍的太多不甘,此刻尽数爆发开来。
丰秀伸手抚摸着兄长的面颊,眼底寒光闪烁。
想到司马昭的欺辱,想到那句为保己身不得不装疯卖傻而出口的“不思蜀”,丰秀恨的牙都快咬断了。
他不恨哥哥,更不怪当初卧龙先生揽权,他了解自己太过稚嫩,若非身边一众明臣蜀国强弩之末也撑不了多久。
为那些无辜百姓而不得不背负懦弱之名投降于曹雄,他也不后悔。
他不想死,不甘心死,选择了苟且。
一切都是他的选择,就算怨,也与人无尤。
他恨的是司马懿,司马昭,司马师这父子三人!
司马懿为报昔日恩师吕奉先之仇,背弃了不叛汉的誓约,何等狡诈的狗贼,他自己不称帝却借着自己子嗣称帝,借助后来晋国国运修行得以入道。
司马一家不信他,司马昭更是不放心他,他知道高阳先生就是司马懿,他自称自己为商祖高阳氏一支,他更知道司马懿幼年因长相饱受他人非议。
当时吕布封侯归乡遇到了司马懿,一个为异人之血,一个则是异人之貌,吕布行事乖张自奉不愧天不愧地不愧自心,他拜托兄长教导一番这有着狼崽子眼神异样的小孩。
司马懿对兄长的心思,他看在眼里,也曾鄙夷过,他是何身份也敢肖想凌渊之神。
哥哥因故离去,装模作样的狼崽子也成了后来人人称颂的司马懿,他如何不知自己被囚时这恶贼看着自己的目光何等下作恶心。
他不伤他也不杀他,他留着他空时探望,怀念着他的兄长。
透过他那双与哥哥相似的眼睛,怀念着他的兄长。
丰秀对高阳氏的痛恨,罄竹难书。如今这份怨气,则统统发泄在了此刻的兄长身上。
谁让你是司马懿求而不得一生的人,谁让哥哥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在此刻对那混蛋动了情。
“我不好吗?我不可以吗?难道我还不如他!哥哥,为什么不选我?为什么···为什么要喜欢那种东西!”
丰秀的手指深深扣入兄长的胳膊里,他粗暴的扯开兄长的衣襟,俯身疯狂撕咬着兄长的皮肉。
手指在兄长的体内大肆翻搅着,男子不如女子好弄会自动出水,便是此刻一肚子醋火他也克制